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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太陽花案二審開庭!黃國昌:符合公民不服從而非犯罪][新頭殼][2017-9-1] [打印本頁]

作者: joe16811    時間: 2017-9-1 04:25 PM     標題: [太陽花案二審開庭!黃國昌:符合公民不服從而非犯罪][新頭殼][2017-9-1]

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案(31日)二審開庭,台灣高等法院就搧惑他人犯罪部分傳喚被告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等3人出庭,3人全做無罪答辯。黃國昌指出,太陽花學運是因前立委張慶忠強行違法通過服貿協議而爆發,是為了不要讓台灣民主程序遭踐踏,並非犯罪。他也說,至今回想仍認為當時行動正當,也符合「公民不服從」概念。

2014年發生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事件,台北地檢署於2015年2月10日偵結針對318占領立法院案,起訴立委黃國昌、學運領袖林飛帆及陳為廷等22人;一審台北地方法院3月31日宣判認定,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概念7要件,對全數被告做出無罪宣判,北檢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由高院審理。

由於考量22名被告人數眾多,高院決定分批審理,今二審開庭就涉煽惑他人犯罪傳喚第3批被告黃國昌、周馥儀、黃郁芬3人,而3人在法庭上均做無罪答辯。

黃國昌承認,3月18日當天曾拿麥克風請民眾一同進入立法院,但他認為當時是執政的國民黨違法強行通過服貿協議,才發動佔領立院;他也說,從台灣憲政民主的高度來看318行動,是希望挽救台灣已經處於懸崖旁的民主憲政,這樣的行動不只成功阻止服貿協議,也達成民主改革。

黃國昌表示,他勇於承認做過的每一件事,但不認為這是犯罪,「至今回想仍認為當時行動是正當的,也符合公民不服從概念。」

此外,黃國昌委任律師在庭上表示,聲請傳喚前總統馬英九、張慶忠出庭作證,證明當初是否馬英九以黨主席身分要求張慶忠強行通過服貿協議;另外,也聲請傳喚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證明他在當時曾多次表態,對於立法院被占領一事沒有反對,應不構成無故侵入住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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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公民不服從.所以可以佔領立法院?那黃國昌.我也你選區的.我可以因為不爽你去
你競選總部拉屎嗎?還有北檢 不要演戲了.你再上訴一百次也是判無罪.不要假裝你們
很公正.從張花冠的檢察官上訴後反而越判越輕.我就看破你們手腳.根本就在演演司法
猴戲.騙一堆無知選民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17-9-1 05:07 PM

[當時是執政的國民黨違法強行通過服貿協議]民進黨執政後也想偷偷通過服貿 也沒看你要衝立院 (我們現在綠營想過服貿 但中國已不陪我們玩了 所以不是服貿有問題 是搶功勞的問題 高雄的大學生懂了嗎)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7-9-1 05:31 PM

[太陽花案二審開庭!黃國昌:符合公民不服從而非犯罪]我個人覺得想要推翻體制,就要有犧牲的準備呀!要不然改革有這麼簡單嗎?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7-9-1 06:06 PM

gogosp 發表於 2017-9-1 05:31 PM
[太陽花案二審開庭!黃國昌:符合公民不服從而非犯罪]我個人覺得想要推翻體制,就要有犧牲的準備呀!要不然 ...

有犧牲的
不過不是它們
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7-9-1 06:09 PM

不符合法律,不算犯罪,還在當立委,無罪的話,就把法律癈掉.
講幹話,不就是時力要貪污,以做秀來掩護貪污.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17-9-1 07:37 PM

我說阿

當初覺醒屁孩不是口口聲聲訴說選擇體制外的方式願意承擔法律責任嗎?

也就是說你們自己都知道整起學運有太多違法行為

雖然恐龍們肯定會對屁孩們尤其是未成年特別寬待

那也不表示恐龍們能接受明擺著被覺醒屁孩當白癡耍阿...
作者: oper0090    時間: 2017-9-1 07:39 PM

大腸花的案子都過了那麼久了還沒審明白
作者: papayawang    時間: 2017-9-1 08:46 PM

以後看哪裡不爽衝哪就好了....反正司法怎麼判他爽我們根本不無控制

補充內容 (2017-9-8 01:17 PM):
銀行的話目標太多太廣,效益不佳阿,哈哈哈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7-9-1 09:33 PM

意思是現在我們也可以來個不服從,來攻佔立法院了嗎。
作者: danny0714    時間: 2017-9-1 09:39 PM

本帖最後由 danny0714 於 2017-9-1 05:40 AM 編輯

法律哪裡有公民不服從這一條?
擺明了敢作不敢當嘛

你就繼續淋雨作秀好了

作者: unouno55    時間: 2017-9-1 09:43 PM

民進黨犯罪理所當然.國民黨違規關到你死.現在的政府能撈救撈.吃喝拐騙樣樣精.我們也只能學政府了
能搶就搶.能騙就騙.不能騙就硬搞
作者: ron_luan    時間: 2017-9-1 09:57 PM

大家都可以公民不服從為藉口去抗稅

作者: dkdsl    時間: 2017-9-1 10:03 PM

唉 ~虧你還是立法委員~一點法治觀念都沒有~
你說覺得法律不好就修法啊~讓總統府與行政院隨時可以讓人民可以合法用武力佔領啊~
不敢就少放屁~
作者: 發達林    時間: 2017-9-1 10:05 PM

公民不服從,由誰定義啊!真頭大
作者: 11443072    時間: 2017-9-1 10:33 PM

果然還是要學學南韓
一個總統說趕下台就下台
台灣人民要是有這種覺悟哪還有這些蠹蟲混的份
感覺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漠不關心"害的
感覺中華民國都快被改成台灣國拉
作者: right    時間: 2017-9-1 10:45 PM

反觀反年改團體,投擲石塊煙霧彈傷人,毆打警察通通沒事,現行犯通通被放走
而阻止犯罪集團中國國民黨,讓政府帶頭違法,強勢通過黑箱服貿的太陽花
不僅被沒有編號的黑道假警察,拿鋼製警棍打頭,到現在仍然是官司纏身
這就是包庇犯罪的黨國司法,符合黨意就縱放,反抗黨意就鎮壓,血統夠純階級夠高的,還能合法貪汙洩密
作者: zogol    時間: 2017-9-1 11:33 PM

聽懂了吧?以後要佔就去立法院,其他地方不行。
作者: ph3535    時間: 2017-9-2 12:00 AM

鬼話連篇,太陽花成員是什麼德行,社會版常出現的犯罪跟道德瑕疵都有,
假正義行自己的政治利益。佔據立法院毀壞公物,賊一般的侵入行政院,偷吃偷拿別人東西,
現行犯通通被放走,通通沒事。而詐騙集團民主進步黨成員,當門神從旁協助犯罪,
帶頭違法,警察維護治安被當犯罪看,認真的執行勤務的警察,到現在仍然是官司纏身。
詐騙集團民主進步黨如此包庇犯罪的行為,符合黨意就縱放。早晚會有報應。
作者: 帥帥仁仁    時間: 2017-9-2 12:13 AM

該說不愧是黃國昌嗎...還是那麼驚天地泣鬼神的發言啊,臺灣之恥
作者: 平淡幸福    時間: 2017-9-2 12:42 AM

可以再隨便解釋沒有關係
反正  你是怎樣的人
在你選上之後  大家都看清楚了
作者: ranjayhot    時間: 2017-9-2 12:54 AM

不是要被罷免了嗎?
怎麼還沒罷免成功
很會做樣子
看起來滿適合演台灣的八點檔的

作者: wailiam2011    時間: 2017-9-2 02:00 AM

所以綠蟲委 強行通過 前瞻預算  

或是大家只要對法案不爽就都可以去佔領立法院
作者: pppt3365    時間: 2017-9-2 02:05 AM

小娼娼要被罷免了,不用太囂張,公民不服從什麼鬼東西?
作者: slimvincent    時間: 2017-9-2 10:04 AM

懂甚麼叫公民不服從?
公民不服從的真意是
為理念違抗法律  且勇於承擔後果

憑這些人的嘴臉
他們願意承擔?

二十年前有一批保釣人士
他們買了一架飛機  準備飛越釣魚台
跳傘著陸後準備拆除日本人建的燈塔
然後  等著被捕
飛機則飛回松山機場降落
在台北召開國際記者會宣示主權

當然這件事後來沒成功(因飛機故障)
他們衝撞法律  但也願意承擔後果
和眼前這些強調公民不服從的人相比
格調層次差距豈可以道里計

作者: richgod    時間: 2017-9-2 11:17 AM

台灣的民主根本就是假民主,徒具形式,而未學到真諦!這點由號稱民主盡步黨在立法院的所作所為就可以看的出來,至於支持民眾自盡黨的可憐人,就繼續被哄騙洗腦下去吧!
作者: LG0824    時間: 2017-9-2 11:49 AM

符合公民不服從而非犯罪,這應該只有恐龍會相信,
不服從可以靜坐或絕食抗議,但如果把占領跟偷東西當成抗議手段而合理化,
大家都這樣搞,真的沒問題嗎.
作者: game魔人    時間: 2017-9-2 12:10 PM

公民不服從可以打警察
公民不服從可以佔領立法院阻擋立委開會取代代議政治,政府施政一切大腸花說了算
公民不服從可以闖行政院破壞公物幹走別人的太陽餅

爬帶力量自我創造的公民不服從真好用
凌駕一切的法律,甚至憲法
那別人還玩甚麼?
通通都給你爬帶力量就好了

進入立法院也沒幹嘛
只有監督在野的國民黨
還有專門做鐮刀收割政治利益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7-9-2 01:35 PM

在世大會抗議的不也是公平不服從嗎 你們還罵人家王八蛋?
作者: hhoe876181    時間: 2017-9-2 02:35 PM

公民不服從真的好用
往後台灣也因為這句話
恐怕不管換誰執政
只要不爽,喊出公民不服從
就可以揪衆上街大鬧了


作者: 悲衰的羅生門    時間: 2017-9-2 09: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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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乂遺忘乂    時間: 2017-9-2 10:00 PM

時代力量
搞不好會泡沫化
消失不見...
作者: sdsu0926    時間: 2017-9-2 10: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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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IFJEIFJS    時間: 2017-9-2 11: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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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ooKai    時間: 2017-9-2 11:10 PM

今天在汐止站廣場聽到門檻已過,最快11月投票...
當選後千杯千杯~樂極生悲~

淋雨拍MV也就算了,還跑台中夜宿體會法警爆肝是哪招?  沒顧好自己選區,民意流失也是正常的...
作者: add0956    時間: 2017-9-3 12:00 AM

代議制度制度無法達到人民的期望時
人民只好自己站出來
立法院是代替人民監督政府
人民不滿到佔領立法院~我是可以接受但是別破壞公物
行政院就不行了~兩院有本質上的差異
還有修那啥罷免法阿
有關自己利益的~選舉部分一直昇華
會影響自己利益的罷免法門檻也修改提高限制
而且修法效率還超快的
這是啥立法院~看到令人生氣!
作者: hboy70    時間: 2017-9-3 05:24 AM

一點法治觀念都沒有阿   
作者: 南宮竹    時間: 2017-9-3 05:59 AM

民進黨跟本就是阿共的翻版,鬥爭就最厲害,跟民進黨非同路人就會被起訴,同路的就找藉口不起訴,但阿共強多了,可共至少把經濟攪好.
作者: kawekuo    時間: 2017-9-3 06:10 AM

自說自唱,自以為是,自慰達人,標準的紅衛兵,太陽花這些人,侵入立法院也沒事,
背後黑手是誰? 應要揪出來!
作者: 龍野楓    時間: 2017-9-3 07:56 AM

到底要審多久,都過了這麼久了還沒有個結果
台灣人民要有點覺悟啊!不要被拖著走
作者: XTMAN    時間: 2017-9-3 08:19 AM

政黨輪替已經很久,那些下台淪為在野黨的政客真的要好好用心學習,這句符合公民不服從就不是犯罪,要好好記下。
作者: kenjoin    時間: 2017-9-3 08:39 AM

所以做什麼事情都可以說成"公民不服從"嗎??

佔領立院破壞多少公物?不是拿納稅人錢來修?

佔領立院造成立院空轉的費用損失和投資人避險的股市動盪,這些都無所謂??

當人民白癡呀?要為這幾個人的"個人行為"負責?但是主事者卻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那闖總統府的那些人也沒罪呀!他們也是因為看到總統無能所以"公民不服從"不是嗎?
作者: arthurr    時間: 2017-9-3 08:44 AM

這公理誰說了算?是他個人還是法官?總之誰說了,都會有人不認同。
作者: tsawtin    時間: 2017-9-3 08:57 AM

說實在的,到底什麼是公民不服從

我覺得現實只有有罪跟無罪,為什麼一定要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名詞跟特例

跟立委豬公的什麼免責權一樣

一個國家的司法就是這樣被弄臭的
作者: not_so_creative    時間: 2017-9-3 01:23 PM

政府爛的透 可以公民不服從從此不繳稅嗎? 反正繳了的錢也被這些公民不服從的人破壞浪費掉 還是不服從 從此不繳稅比較實在些 至於法官要怎麼判 只要我從此不繳稅給法官薪水 他怎麼判我不在意
作者: yastern    時間: 2017-9-3 01:55 PM

不知道為什麼政治系學出來的人都可以把法條曲改 就是因為它們懂法知法玩法
作者: evolution9502    時間: 2017-9-3 02:00 PM

有趣
太陽花是公民不服從
那反年改的呢?
雖然我也覺得世大運鬧場很低級
但是要處理的話請統一標準喔^.<
作者: l9112525    時間: 2017-9-3 02:27 PM

真是很會做秀...學運太陽花的立委  快快閃邊去吧
作者: mainjoey    時間: 2017-9-3 02:54 PM

應該主要是在煽動別人犯罪的部分

使用公民不服從吧

話說現在好像也沒多少太陽花的人被判刑

好像都無罪啊

只能說台灣的法律又再被踐踏了一次
作者: tkogss    時間: 2017-9-3 02:57 PM

都過了那麼久了..............
作者: WANGER40    時間: 2017-9-3 03:19 PM

公民不服從可以降用喔!?那以後總統府被佔領也是公民不服從囉
作者: lozbjkonxu    時間: 2017-9-3 03:20 PM

沒有太陽花的學生們 自已衝進去將黑箱服貿推翻…
現在一堆人就更等著失業了吧…
到底還有什麼好酸的?還是大家都只顧自已好,不看未來的方向?
作者: masanori7012    時間: 2017-9-3 03:25 PM

所以只要我不喜歡或不服從
就可以去佔領總統府  行政院  或立法院
看來台灣的法治已被那些政客徹底搞爛
作者: hbzncu    時間: 2017-9-3 03:58 PM

違反了議事規定應要三秒過法案導致現在公民為了捍衛自己的權利而佔領立院本來就是民主國家可允許的!
作者: YAMAZAKIMAN    時間: 2017-9-3 05:19 PM

依法行政吧 搞那麼久 有法就罰
作者: tel222447    時間: 2017-9-3 06:01 PM

如果真的判無罪!那台灣真是沒完沒了了!!哀哉!!
作者: 精蟲噴不完    時間: 2017-9-3 06:28 PM

工三小
公民不服從的定義其中一條就是違法
高中公民  謝謝
作者: lmalma111    時間: 2017-9-3 06:32 PM

公民不服從是甚麼東西?完全不懂...
作者: 走路有風    時間: 2017-9-3 09:32 PM

當初服貿的確問題很多...需要再議...但佔領立法院這件事情...根本就是違法的事情...無罪判決真的很令人傻眼....如果大家也來個反前瞻...佔領總統府或者是一樣佔領立法院...是否也是符合公民不服從概領七要件...也該做出無罪宣判囉
作者: rocjohbby    時間: 2017-9-3 09:58 PM

所以代表可以亂闖地方就對了
破壞跟偷東西都可以合理化?
好 那也不能追就當時警察的任何行為
不然只是讓警察更失立場
作者: trmcpango    時間: 2017-9-3 10:56 PM

覺得很怪耶 這行為就真的是違法阿
但在判決上可以斟酌情理法來調整
就有憑有據的犯罪 為何狡辯
作者: virtualonot    時間: 2017-9-3 11:35 PM

反正現在是民進黨執政
而且當是為了反對國民黨
所以不會被判甚麼罪啦
作者: alan97clio    時間: 2017-9-3 11:39 PM

公民不服從是吧?   隨你怎麼解釋吧~

作者: volume2    時間: 2017-9-4 12:24 AM

奇怪蔡英文要求一定要過 你怎麼沒帶人佔領立法院啊 現在更方便才對
作者: spring55t    時間: 2017-9-4 12:47 AM

這是所有政治人物的標準動作,這哪叫暴力?這叫愛與非暴力XD
作者: elvis1106    時間: 2017-9-4 01:21 AM

違法就違法,還講一堆屁話,是怕自己被罷免後,失去免責權,馬上得被關嗎?
作者: 巴格亞魯    時間: 2017-9-4 01:32 AM

台灣必須要有人站出來給國民黨一個教訓才行

太陽花的行為可說是保護台灣免於被國民黨出賣

是正義也是愛台灣的表現

這是轉型正義

國民黨將他扭曲為暴力是為了洗腦台灣人民

也是為了選票

但是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明年一定要用選票徹底消滅中國國民黨拯救台灣免於中國的毒手
作者: zero1110111    時間: 2017-9-4 01:37 AM

公民不服從就跟自由心證一樣都是很模糊的概念
怎麼定義都可以,因為不知道上限跟下限,沒有標準
而且現在媒體越來越不可信,各種帶與論,說的話就很有某種誘導意味
利用學生發起運動,然後掌權後不了了之,還是粽些實事不要搞鬥爭的好

作者: tsychang    時間: 2017-9-4 01:47 AM

這說明了台灣司法的偉大(可悲到底....)
帶領眾人佔領立法院
挑戰公權力, 還可以無恥的說是 民主改革
這和中共的 造反有理 有何差異 ? ?
白色力量 ? 我看是白色恐怖才對.
作者: kyoandgto    時間: 2017-9-4 06:42 AM

公民不服從? 這條特別法令被時代力量與民進黨濫用
所以霸佔立院,都可以合理化嗎?
作者: kwai_yang    時間: 2017-9-4 08:18 AM

我天真的以為台灣是法治的國家
原來只要別人做事有暇疵
大家都可以凌駕法律之上
人民自己來審判
他的意思好像在告訴我們
有人在捷運上喝水時,又沒有工作人員制止
民眾可以用強硬的方式逼他就範
作者: by520802    時間: 2017-9-4 08:30 AM

真的很好奇我們台灣有"公民不服從"這條法律嗎?
他的依據又是從那來,我想這個法官應該是聽從空心菜的指示去做一些違反我們台灣法律的事情
不然這群人渣怎麼都沒事呢?
作者: eastwind21d    時間: 2017-9-4 08:47 AM

zero1110111 發表於 2017-9-4 01:37 AM
公民不服從就跟自由心證一樣都是很模糊的概念
怎麼定義都可以,因為不知道上限跟下限,沒有標準
而且現在媒 ...

公民不服從即是香港的公民抗命吧, 這種民主方式, 以英國玩得最精彩, 且看看熟讀英國法律的香港大學校友怎樣說, 又怎樣被人利用曲解.

戴耀廷被批亂引英判例 港大校友譏重讀法律
【on.cc東網專訊】14年號召衝擊政總的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被改判入獄,判詞直斥社會存在蔑視法律的歪風。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其後引用英國終院06年一宗案例,辯稱公民抗命為文明標記,有悠久及光榮的歷史,質疑判刑應考慮抗命者的真誠動機。戴耀廷任教的香港大學有校友狠轟他斷章取義,所引用的只是判詞引子,既非權威、上訴的抗命者亦被駁回,質疑戴為謀政治私利「錯得離譜」,做法令港大蒙羞。

該校友在社交網站貼文,指戴所引判詞來自英國法官Lord Hoffmann,一宗有關公民抗命的案例,但被引用的並非判詞、而是引子,在英國法律上並不能成為權威,批評戴耀廷局部引用實屬歪曲,並非法律學者的正直所為,嘲諷戴應重修法律學位,「如果不清楚,可以去問下以前啲老師!」

他又列出該案審判理據原文,指公民抗命獲饒恕的前提是非暴力,抗議者及執法者都應表現克制,而抗命者亦會透過接受法律制裁以彰顯信念。他指若抗命出現暴力,其後不加以制止,還進一步挑釁,「Hoffmann是會極力反對和嚴厲判刑」,反譏戴耀廷是否英文理解有困難。
作者: easachang    時間: 2017-9-4 10:02 AM

所以以後只要公民不服從就可以合法佔領公署!!
這就是爬帶力量開的惡劣先例
作者: LOTTO0110    時間: 2017-9-4 10:19 AM

反正就是黃國昌說的算....對了那詐騙案被遣到大陸去了...你怎麼還沒去救阿?
作者: beautywatch    時間: 2017-9-4 01:58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enoyaone    時間: 2017-9-4 03:36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zero1110111    時間: 2017-9-4 04:47 PM

eastwind21d 發表於 2017-9-4 08:47 AM
公民不服從即是香港的公民抗命吧, 這種民主方式, 以英國玩得最精彩, 且看看熟讀英國法律的香港大學校友怎 ...

大大太專業了,還找出這種東西

作者: sickboy520    時間: 2017-9-4 05:19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打狗光仔    時間: 2017-9-4 05:23 PM

我公民不服從,想去佔領市政府吹免費冷氣幾天..不知道有沒有罪???
作者: wen1031428    時間: 2017-9-4 05:30 PM

這證明啊~~法院是民進黨開的啊~~~


作者: b0923662332    時間: 2017-9-4 05:52 PM

現在是怎樣,政治人物做錯事情都不敢承認喔,錯就錯不要硬拖東拖西的
作者: mvphon    時間: 2017-9-4 06:02 PM

收割王無誤,群眾運動最後都是從政的跳板,參加抗爭的基層工具人,你爽了吧
作者: jeff78    時間: 2017-9-4 07:31 PM

只冠上公民不服從就可以亂來呀,那打你就是打小人呀
也不用被告呀
作者: lilacq    時間: 2017-9-4 08:46 PM

要靠太陽花學運掘起的政治家絕對不會持久的 . . .

作者: long6792    時間: 2017-9-5 01:37 AM

所以反年改的扔煙霧彈也是公民不服從啊
一群屁孩不爽就砍人也是公民不服從
作者: yau12    時間: 2017-9-5 09:28 AM

還不知道有這一條法 如果這樣可以無罪 以後警察乾脆解散好了
作者: chi1748    時間: 2017-9-5 09:28 AM

所以到底公民不服從是什麼?又要如何使用,但千萬不能濫用呀!
作者: firzen1540    時間: 2017-9-5 09:30 AM

台灣真是變得噁心多了 滿街的人渣在立法院 現在還有立委在鬼扯 呵呵
作者: nrincj741    時間: 2017-9-5 11:34 AM

放屁
都你在講
只有你是公民嗎
我不服從是不是可以從你家路過
作者: summer911    時間: 2017-9-5 11:38 AM

反正這群違法的人,都找好的藉口理由為自己開脫
當然法官也看風向來辦案,安啦現在民進黨主政不會有事的
台灣司法制度受制於政治認命,所以為了五斗米不得不折腰
作者: oper0090    時間: 2017-9-5 12:20 PM

大腸花一定不會有事的如果把大腸花逼到絕路說一些不該說的話就不好了
作者: 影凌亂    時間: 2017-9-5 04:57 PM

現在台灣立場超越了法治,只要站對立場,有罪變無罪。
作者: w3e4r5    時間: 2017-9-5 08:42 PM

台灣法律快變成狗屁了 司法改革
作者: volume2    時間: 2017-9-5 09:07 PM

什麼叫公民不服從 那我不爽納稅可以佔領稅捐處嗎 白吃
作者: jliymdmiya    時間: 2017-9-5 09:09 PM

我想不管如何一般公民應該無權進入立法院吧
作者: catdog3721    時間: 2017-9-6 01:09 AM

自己做可以  別人做都不行.....

作者: summer911    時間: 2017-9-6 11:34 AM

勞工團體ㄚ!只是要是修法後
繳的多,領的少
也可以起義去占領行政院立法院
展現所謂的公民不服從嗎?
作者: rtsang311ddt    時間: 2017-9-6 05:57 PM

拖真久啊 事件都過那麼久了 要嘛有罪判一判 要嘛無罪就釋放
作者: raruhaha    時間: 2017-9-6 06:58 PM

公民不服從真是個好點子,簡直是護身神符了。
作者: thevoyager1987    時間: 2017-9-6 09:23 PM

我覺得有合理性,畢竟當初作為民選的國會代表公然違規
就如同政府公然違法卻要求人民乖乖接受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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