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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老翁酒駕撞人判無罪 法官:年紀大反應遲緩][TVBS][2018-06-12] [打印本頁]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18-6-12 07:01 PM     標題: [老翁酒駕撞人判無罪 法官:年紀大反應遲緩][TVBS][2018-06-12]

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18-6-12 07:03 PM 編輯

屏東一名72歲林姓老翁去年9月酒後駕駛小貨車,在長治鄉與黃姓騎士發生擦撞,造成黃男手腳多處擦傷;事後林翁未能通過「酒後生理協調平衡檢測」,檢察官以公共危險罪起訴,但法官認為林翁年紀大、反應遲緩,才會無法通過檢測,因此判無罪。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林翁酒駕肇事,酒測值為0.18毫克,林翁坦承喝了啤酒,但強調絕對清醒,注意力不受影響;雖酒測值0.18未達0.25毫克公共危險罪門檻,但林翁未能通過「酒後生理協調平衡檢測」,因此檢察官仍以公共危險罪起訴。

不過屏東地院法官檢視林翁受測影像,認為林翁表現平穩,且未能通過檢測,可能是高齡72歲「平衡感與肌肉控制能力較弱」所致,不見得是受酒精影響,因此判處林翁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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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文是說「公共危險罪」的部分無罪!查了相關規定,酒駕公共危險刑責有2種情況,一是酒精濃度超過0.25,另一是未達0.25但有其他不能安全駕駛之情況。這案件的老人酒測濃度0.18未達刑法標準,警察改以老人未通過酒後生理協調平衡檢測移送,法官認為年老會影響平衡測試,老人酒測值又未達刑法標準所以判無罪...




作者: steven_lu    時間: 2018-6-12 07:28 PM

本帖最後由 steven_lu 於 2018-6-12 07:39 PM 編輯

「平衡感與肌肉控制能力較弱」???
法官是不是應該同時判決該名老先生不得再開車,以維護公共安全?
以後該名老先生開車時,車頭同否要掛上"奉旨撞人 怕死閃開" 免責金牌

沒有任何醫學報告證明該名被告「平衡感與肌肉控制能力較弱」,法官卻自行當起醫生,自行判斷

台灣的法官隨時可以自行具備各種專業人仕的技能,不用任何專業人仕鑑定報告,真是大人啊~
蔡英文要司改,只要改掉法官這種自由心證的權力

任何非"法律"的東西必須依據專業鑑定報告,法官不得自由心證

這樣恐龍法官至少可以絕種一半




作者: kyoandgto    時間: 2018-6-12 07:36 PM

的確! 老人年紀大反應慢..
但是! 也因此就不該開車上路..
不該將台灣搞成"只要老人就無罪"的境界..

作者: sm977    時間: 2018-6-12 07:45 PM

若然年紀大反應遲緩的話根本不該駕車
還是酒駕,雖沒超標準,但還是喝了,怎可無罪...
作者: yiping123    時間: 2018-6-12 07:47 PM

老人年紀大反應慢
既然反應慢不就是不能安全駕駛嗎
作者: mw232    時間: 2018-6-12 08:03 PM


被撞的就該自認活該倒霉
路上有三寶
平安回家最好~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8-6-12 08:11 PM

反正就是要等到死人了再說
沒死人就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作者: 330033    時間: 2018-6-12 08:13 PM

都出車禍了,也還算是安全駕駛嗎,就算開在穩,也不代表自己反應能力好吧
作者: lcm543    時間: 2018-6-12 08:15 PM

這結果實在是不滿意
他是喝酒肇事
不要論他是否是年紀大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8-6-12 08:21 PM

年紀大了, 就可以亂開車四處跑了,
作者: george863408    時間: 2018-6-12 08:25 PM

那這種的是不是應該禁止她上路..他是不定時炸彈
作者: elemental_hero    時間: 2018-6-12 08:40 PM

如果超過80歲也就隨他判
都不能安全駕駛了
至少應該給老翁強迫接受講習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8-6-12 08:50 PM

如果要判無罪
那是否有一併判他不得駕駛?
不然邏輯上不通阿
作者: DOOM64    時間: 2018-6-12 09:03 PM

老翁有沒有遲緩我不清楚,但是我肯定法官智能應該很遲緩,照這樣很簡單,就叫那個被撞的看看家中或親戚有沒有老人叫他開車去撞法官,再來看看法官怎麼判
作者: cs12345655    時間: 2018-6-12 09:17 PM

按照他的說法 盲人都能開計程車了 振作點啊腦智商
作者: 99aspace    時間: 2018-6-12 09:37 PM

實在是有夠無言耶~

老了…就可以無罪化?
殺人?強X?放火?非禮?
是不是都可以用「老」來無罪化?

作者: chenbl    時間: 2018-6-12 10:10 PM

呃,事實上刑法公共危險只規定0.25以上,0.15以上的是道交安全規則,
雖然刑事無罪,民事還是得賠償。
作者: nagare68    時間: 2018-6-12 10:12 PM

政府不是一直喊說酒駕零容忍嗎?
不僅法條奇怪酒測值0.25才算公共危險罪?不到0.25就沒事?
沒想到這位法官還懂醫學啊
老人家行動較為遲緩,再加上酒測沒超過0.25所以無罪?
還真是佩服可以做出這種判決
作者: 平淡幸福    時間: 2018-6-12 11:15 PM

這事 告訴全台灣 超過72歲又愛喝酒開車的人
放心大膽的喝吧
作者: fayetag64    時間: 2018-6-12 11:49 PM

太棒了,終於有可以戰勝應注意未注意的招了,原來只要年紀夠大就無敵了
還有沒有新招阿?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 pear714529    時間: 2018-6-12 11:50 PM

這法官還真有佛心來著,應該是慈濟大哥吧
作者: a25674    時間: 2018-6-13 12:53 AM

steven_lu 發表於 2018-6-12 07:28 PM
「平衡感與肌肉控制能力較弱」???
法官是不是應該同時判決該名老先生不得再開車,以維護公共安全?
以後該名 ...

..............你好像誤解了自由心證,還有這是地院而已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8-6-13 08:22 AM

我個人的覺得老人家騎車或開車相對來說就是有潛藏的危機,尤其是在反應突發性的狀況反應會遲鈍,既然酒測值未達標準這就不是主因呀!
作者: no1joe    時間: 2018-6-13 09:15 AM

那是不是老人開車撞死人,也無罪,就是有這種法官。呆丸人…
作者: DEVILKIN0939    時間: 2018-6-13 09:30 AM

馬路上危害交通
老人,女人,小屁孩

作者: mas0927    時間: 2018-6-13 05:48 PM

恐龍法官無誤啊
要叫受害者家屬怎麼接受呢
作者: EDDY_M    時間: 2018-6-13 05:52 PM

噗 真可惜呀 可惜這位老伯 撞到的 不是這位法官 ... 不然就 剛剛好了
作者: a4793786    時間: 2018-6-13 06:09 PM

是的是的,老人年紀大反應慢,這點我非常同意
那不就要規定一個門檻以上的老人家不能開車上路嗎???
要不然老人家開車上路跟吃到無敵星一樣,碰到算我衰???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8-6-13 06:16 PM

應該要先撞死那個法官,看下個法官怎麼判。判不好再撞死換下一個法官..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8-6-13 06:49 PM

太詭異了,這判決.
法官直接否定了,搜證的證據,沒有依證據怎麼判,看法官自己爽?
酒測值0.25才算公共危險罪,但是有肇事,有酒駕行為,都符合法律規定.
就因為法官否定了證據,主觀認為行動較為遲緩,就可以推翻法條,逕判無罪嗎?
那以後台灣對善良百姓就不用法條,也不用證據,法官說有罪,就先關到死.

作者: 哭笑不得    時間: 2018-6-13 07:09 PM

這位法官又不依專業
而靠個人主觀判案
不是恐龍?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18-6-13 07:22 PM

身為一個法官,
居然會用「可能」這樣的字眼來進行司法判斷!
難怪人家會說是恐龍法官!
作者: LaiBai    時間: 2018-6-13 07:23 PM

法官的理由很有道理,很早以前只要看到老人家開車或騎車,我一定都閃得很遠,他們不是撞人就是自撞,連走路都可能莫名其妙跌倒,最好的立法應該是超70就不准開車,我相信車禍發生率會大幅下降
作者: g6387000    時間: 2018-6-13 07:47 PM

不是有個幾歲後駕照要隔多久再去考一次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8-6-13 08:12 PM

恐龍的腦子
果然比較小就
承認有喝酒還無罪
雖然年紀大遲緩但是
有喝就是有喝
作者: shikra    時間: 2018-6-13 08:21 PM

內文是說「公共危險罪」的部份是無罪,並不是說這個老翁完全沒有錯。

這種情形,就像我去告在我家門口噴漆的小屁孩「強姦罪」,當然不會成立。要告小屁孩,就要用「毀損罪」告他,才有機會成立。如果我用強姦罪去告犯了毀損的小屁孩,只會被當作神經病。

因為「強姦罪」跟「毀損罪」的判斷上明顯差距甚遠,同樣的法官在判刑時,必須「完全」符合該法條才能讓該罪刑成立,因此犯了「過失傷害罪」的人,其行為不一定就同時符合「公共危險罪」的成立條件。再加上一個是告訴乃論,一個是公訴罪,起訴人完全不一樣。

因為這個公共危險是公訴罪,所以嫌疑人有犯罪嫌疑的情形下,檢察官必須就要起訴。只要有「類似」「好像」「可能」之類的情形,就要起訴,不能說「我覺得這個應該起訴也不會成立」就不起訴,這就是公訴罪。既然起訴了,法官就要依照法條,依照證據及專家意見,然後做出專業判斷。

都有能力上網發文了,同樣的資料/法條/判例放在那裏都查得到。江湖在走,基本的邏輯要有,不要看到標題就高潮,也不要當法盲。
作者: style501    時間: 2018-6-13 08:33 PM

三寶開車無極限呀!雲林總是一堆老人寶開車在馬路呀!
作者: jennjong    時間: 2018-6-13 08:44 PM

可能老頭子是綠營信徒, 剛好判決者也是...所以綠綠相護?

或是老頭子是綠營鐵血信徒,有綠色立委或相關有力者關說, 所以有罪變無罪

這些都很可能~

事情鐵定沒有表面這麼單純~ (別忘了現在法院是哪個黨在開的)
作者: 8792    時間: 2018-6-13 08:54 PM

台灣法官你們是怎麼了 怎麼認知會跟社會大眾差那麼多
要照這邏輯 年輕人荷爾蒙旺盛 就可隨機亂打人嗎?
作者: kwongmong    時間: 2018-6-13 08:58 PM

這個法官好有問題 現在是告佢酒後駕駛
作者: zxc091987    時間: 2018-6-13 09:00 PM

最好是這樣子做啦 那最少要叫他賠償還有以後不能夠騎車以及開車
作者: marty0709    時間: 2018-6-13 09:02 PM

這是三小判決啊!!
   有喝就就該判....
現在恐龍太多了
作者: gakko    時間: 2018-6-13 09:03 PM

年紀大 反應遲緩
這成為案例就精彩了
因為可以引用到很多案件中
例如 年紀輕 經驗不足
作者: za32005    時間: 2018-6-13 09:07 PM

4457ab 發表於 2018-6-12 08:11 PM
反正就是要等到死人了再說
沒死人就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不對噢,死了人也沒事,只要死的不是法官,律師等就好了。
作者: duckvan1216    時間: 2018-6-13 09:20 PM

所以只要年紀大,撞了人都可以說自己年紀大,反應遲緩,就可以無罪了.
80開車,90開車,到了100還繼續開車.
被撞到的只能自認倒楣,
法官是這個意思嗎...
作者: steven_lu    時間: 2018-6-13 09:21 PM

a25674 發表於 2018-6-13 12:53 AM
..............你好像誤解了自由心證,還有這是地院而已

刑事訴訟法
第 155 條               
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
則。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法官推翻警方的平衡測試報告,正是用這一條賦與法官自由判斷的權力
作者: patrick000124    時間: 2018-6-13 09:24 PM

年紀大就不應該上路吧!可限制他不可再上路嗎?不然就是個馬路未爆彈
作者: shadow0731    時間: 2018-6-13 09:33 PM

本帖最後由 shadow0731 於 2018-6-13 09:33 PM 編輯

如果自由心證可以當法律依據
台灣還要養法官幹什麼,全廢了吧
組個陪審團來判不就得了
要你法官不就看在你專業素養的份上
結果,有法你不依,你憑你的自由心證在判
台灣社會會亂真的就是被法官的亂轉彎給帶壞
作者: tel222447    時間: 2018-6-13 09:36 PM

老人本來就難通過平衡測試!還喝了點酒!
作者: gkdoomhammer    時間: 2018-6-13 09:50 PM

挖....這個先例

實在有點可怕

以後看到老人開車不就危險了?
作者: marco08301005    時間: 2018-6-13 10:09 PM

最好讓老人都把這種智障法官撞死~
作者: YOYOHSUN    時間: 2018-6-13 11:58 PM

台灣酒駕會這著多,是因為恐龍xx未滅絕,所造成。
酒醉之島上的人,繼續等…未歸人…何時回到家。
作者: -戒月-    時間: 2018-6-14 12:34 AM

所以不是應該先判刑後吊照嗎?
現在法官這麼好當喔  會呼吸領錢講幹話就好?
那台灣乾脆開放天天都是國定殺戮日好了
之前有個砍小燈泡的道現在都沒死刑  用吸毒脫罪
現在又有以年紀來脫罪的
作者: azsxdcfv50214    時間: 2018-6-14 12:40 AM

現在法官還當起醫生了而且還更厲害了用看的就能看出平衡感與肌肉控制能力較弱這種問題來
作者: jerrykb    時間: 2018-6-14 01:01 AM

傻眼了  這個判決好像怪怪的   真得很希望有陪審團
作者: choiyan    時間: 2018-6-14 01:37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z40655783    時間: 2018-6-14 02:54 AM

那也可以換個角度來看這件事,都這麼老了,還喝酒開車,這也可以算是公共危險罪吧,如果說是中年或年輕喝這麼一點酒開車,說絕對清醒我相信,都一個72歲的人了
作者: rocjohbby    時間: 2018-6-14 03:19 AM

老人就別開車上路了
不管是機汽車都一樣
老就該服老
出了事 誰負責阿
作者: 道地    時間: 2018-6-14 03:49 AM

誇張 不知道說什麼才好 這樣就不要開車阿 危險阿
作者: age0fempire3    時間: 2018-6-14 05:36 AM

根本不該上路
現在七十歲以上的人
應該要全換檢查駕照
作者: ctp0836449    時間: 2018-6-14 08:41 AM

台灣不需要刑度標準改由法官自由判
作者: easachang    時間: 2018-6-14 09:05 AM

犯罪嫌疑犯不能因為年紀大或是有精神病而從輕量刑!!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18-6-14 11:58 AM

所以現在法官是想要民眾強力要求老人家屆齡時都必須重新回駕訓班重考駕照對吧~ 既然是年老的問題那麼很簡單就是限制或制止這些人開車,以安全為可量,保護年老駕駛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所以工作都有退休的年齡,那麼使用車輛方面應該也要有使用者的安全駕駛年齡...
作者: HANSHIN    時間: 2018-6-14 12:48 PM

恐龍法官真的是台灣的亂源
作者: loura623    時間: 2018-6-14 01:49 PM

又是一名恐龍法官
路上三寶其一的老人永遠都沒錯
以後在路上看到全部都自動讓路
被撞到要自認倒楣
老人都無罪

作者: brendan11    時間: 2018-6-14 02:01 PM

撞到人可以判無罪..那為何尊守規則對方違規確被撞死了..確要守法的人被判刑呢..
作者: jerry309    時間: 2018-6-14 03:12 PM

祝恐龍法官他們全家死光光
作者: E-Guilty    時間: 2018-6-14 03:26 PM

打人情牌的法官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
作者: qiuyin0410    時間: 2018-6-14 03:41 PM

酒駕就酒駕,跟老人有什麼關係,又是個恐龍法官
作者: raydrica    時間: 2018-6-14 03:45 PM

鬼島台灣! 不是長壽或年幼就有免死金牌好嗎!?
作者: 59555955    時間: 2018-6-14 03:48 PM

你要這樣判可以阿
你順便判他 終生不能開車阿 不然想害死誰

再不然 你判他 終生只能開你家前面那條路好了
作者: kgwdm    時間: 2018-6-14 04:02 PM

那怎麼也要吊銷執照吧
作者: waser    時間: 2018-6-14 07:38 PM

身為一個車手 連握方向盤的力氣都沒有

還學人家開什麼車?
作者: sakuya33    時間: 2018-6-14 07:45 PM

喝酒就是零容忍
誰還管你意識有沒有清楚
真的是鬼島法官(笑
作者: cqc66    時間: 2018-6-14 08:16 PM

幹你媽的死法官.出事的不是你家人.台灣怎麼都出一堆爛人當法官
作者: worm2567    時間: 2018-6-14 09:06 PM

公共危險罪是公訴,所以由檢方提出。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要黃男提出才會執行。
應該是林黃二人在民事上有達成和解,沒有上到刑事,所以是無罪判決。
但無罪不代表無責任,只是民事賠償可以不用上法院。

       
很正常,不止這件,和法官有關的報導一向如此。
恐龍法官的形象就是這樣來的。
有過失「責任」而沒有「罪」,所以「無罪」是事實。
刑事和民事;告訴和非告訴;求償和罰鍰;起訴、判刑和緩刑。
媒體基本上不知道這幾個有甚麼差別,像這篇就是不懂告訴&非告訴及刑事民事的記者寫的,他大概又想帶風向說「老人撞人都沒事啦,恐龍法官。」

只有和記者同水準的會被帶風向
作者: xiaoziyu    時間: 2018-6-14 09:25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86241    時間: 2018-6-14 09:35 PM

既然這樣的話 起碼要吊銷駕照吧 不然萬一下次撞死人 法官要陪媽 畢竟是你讓他繼續開的
作者: ironkevin    時間: 2018-6-14 10:40 PM

年紀大了,本來就不應該開車了,
現在只是擦撞, 出了人命怎麼辦?
一樣用遲緩來開脫嗎?  悲哀啊
作者: r0929009560    時間: 2018-6-14 10:42 PM

開始後悔
我出生在台灣為什麼不作奸犯科賺大錢
作者: lonewind220    時間: 2018-6-14 11:08 PM

既然如此,就不要讓它上路害人啊。

真的是無敵三寶飯,好恐怖
作者: zczcgery    時間: 2018-6-14 11:12 PM

在外騎車真的要小心安全,現在外面騎車都不安寧了
大家要小心!!!
作者: oix0    時間: 2018-6-14 11:16 PM

這算什麼邏輯啊????
台灣的恐龍法官也太多了,
難怪人民對司法沒有信心!!!!!
作者: cp760128    時間: 2018-6-15 12:24 AM

什麼邏輯呀
所以上了年紀以後就可以隨意開車撞人囉
反正無罪嘛
作者: damontriple666    時間: 2018-6-15 12:29 AM

這法官是傻了嗎 跟年紀無關 跟有沒有喝酒才有關係吧
作者: ishuka2    時間: 2018-6-15 12:29 AM

以後老人就會被不法份子利用去酒後殺人
反正法官認為年紀大、反應遲緩,才會無法通過檢測,因此判無罪
多好~~~
等我老了也去這樣搞算了~~~鬼島萬歲!?
作者: zxp821211    時間: 2018-6-15 12:37 AM

鬼島日常,審完無罪繼續喝繼續上路,反正別人的命不值錢…
作者: x212477149    時間: 2018-6-15 12:41 AM

老翁 就不應該給他開車,乖乖搭公車就好哩~  想害死人阿..
作者: injog555    時間: 2018-6-15 01:00 AM

感覺台灣的法官一直在為犯罪者著想
一般的被害人都無法求得正義
只能自求多福
作者: momo1028    時間: 2018-6-15 01:01 AM

這種法官也不能怪他
照這理論來看
智能不足是天生缺陷
不見得就不能當法官
作者: c031108    時間: 2018-6-15 06:40 AM

要先看這老翁有沒有背景或關說管道,有句老話: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真的是法官無能愛惹罵名嗎?還是背後有不見光的...
作者: 白金刻印    時間: 2018-6-15 08:52 AM

駕駛因年紀大、反應遲緩,
仍堅持自駕上路使其他用路人受到傷害;
是否有蓄意的可能?
作者: 口牟喔    時間: 2018-6-15 08:56 AM

雖說情有可原,但能不開就不開
作者: 黑色天使羽翼    時間: 2018-6-15 09:01 AM

酒精值在標準內本來就不能亂罰

自己斷力不好了還開車
作者: Alantbs    時間: 2018-6-15 09:34 AM

遇到這樣事情,只能摸鼻子倒楣吧!
作者: 樵子    時間: 2018-6-15 10:10 AM

shikra 發表於 2018-6-13 08:21 PM
內文是說「公共危險罪」的部份是無罪,並不是說這個老翁完全沒有錯。

這種情形,就像我去告在我家門口噴漆 ...


我覺得這個比諭很好哦!起訴罪名是公共危險罪,法官當然是就此情況來判定是否有『公共危險罪』,如不符,當然是判『無公共危險罪』囉!至於是否有其他罪責,應是由相應人提告才能進入程序。
這應與政黨無關吧!
作者: HEAT56127834910    時間: 2018-6-15 04:54 PM

侏儸紀正在上映說
沒想到居然也能在法院看到電影生物耶
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我們的法律居然讓這種人主宰
作者: nk578    時間: 2018-6-15 05:17 PM

這標題也下的太聳動吧
單看標題還以為又是恐龍法官
原來只是一部分被判無罪
不過酒測沒有到達公共危險罪的標準本來不就是沒犯法嗎?
肇事責任還是有的吧
作者: slimvincent    時間: 2018-6-15 05:27 PM

真是長智識了
台灣實在太奇妙了  什麼事情都有
這樣也能判無罪  難怪近年大家常說很多法官是恐龍
作者: l6865    時間: 2018-6-15 05:29 PM

就是年紀大反應都遲鈍了更不能喝酒
這個恐龍法官真的是該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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