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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陳菊:生命只有一次 用慎重態度執行死刑] [TVBS新聞網] [2018-07-07] [打印本頁]

作者: gimmy79228    時間: 2018-7-8 12:35 AM     標題: [陳菊:生命只有一次 用慎重態度執行死刑] [TVBS新聞網] [2018-07-07]

本帖最後由 gimmy79228 於 2018-7-11 03:54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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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行死刑議題,近日浮上檯面。總統府秘書長陳菊今天說,生命只有一次,「用慎重的態度,然後來執行死刑,大概是現在法務部的態度」,這部分都在尋求社會的共識。

身兼民主進步黨選舉對策委員會召集人的立委陳明文日前當面向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反映社會氛圍,尚未廢死前,對於罪行重大的極惡案件,該執行的就該執行,不可苟且、不明確。

日本東京沙林毒氣案發生至今已過23年,主謀奧姆真理教前教主麻原彰晃(本名松本智津夫)及其他6名共犯昨天伏法。

陳菊今天參觀「總統府大開放-特色農產市集」,她會後受訪,被媒體詢及,台灣已經2年沒有執行死刑了,這是否是適當作法;陳菊則說,「死刑的部分,社會需要有高度的共識」。

陳菊指出,她相信,現在的法務部,對死刑「他們也不是說不執行死刑」,日本昨天執行死刑也是經過20幾年的時間,「因為生命只有一次」,她會覺得用慎重的態度,然後來執行死刑,大概是現在法務部的態度,「這部分,我們都在尋求社會的共識」。(中央社)
來源:TVBS新聞網

心得:
是啊!我們都知道生命只有一次,那這句話怎麼不去對那些殺人犯講?
他們在殺人的時候有想過生命只有一次嗎?
他們在殺人的時候有想過殺了對方會讓對方的父母、朋友、情人難過嗎?
如果這有用那還需要死刑幹嘛?犯人都會悔改了也不會在有殺人了,死刑就是為了嚇阻這些殺人犯讓他們知道殺掉對方自己也會死但現在不是啊!殺了不會死關幾年再出來殺,這樣無限輪迴有用嗎?
就算不說殺人也有不少強姦犯被抓關幾年後出來繼續犯案,這樣有用嗎?
官員們請運用你們那不成熟的腦袋去思考思考這些對你們來說不是很難懂的邏輯和道德來改善司法而不是只會講漂亮話對法律沒有任何做法和改變。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18-7-8 12:52 AM

死刑定讞通常也只有一次

用謹慎態度面對有教化之可能阿

這邊要替綠粉講幾句話了

大家都誤會綠粉了

大多數的綠粉是支持死刑了

法務部邱部長或空心大總統才是個案

兩年兩個月不執行死刑不是綠粉不想執行

是綠粉執行力實在微弱渺小到了需要用顯微鏡找的程度~

所以執行還很有的等

哈哈哈哈哈哈

補充內容 (2018-7-9 02:50 AM):
是的~正確無誤~不然我們藍丁花大力氣才請來當法務部長的王聖人豈不是被廢死刁難一定要處死犯人?八成以上的國人反對廢死,沒有綠粉豈能達此數
作者: s31039    時間: 2018-7-8 01:03 AM

哈哈,好重要喔,這就是中國傳統美德,除非輪到自己,不然永遠都以選票為考量囉
作者: PONGO168    時間: 2018-7-8 02:01 AM

請問是否可以開放讓死刑犯接受網路票選來決定是否執行啊,法務部長沒有guts 來執行,就讓全民來決定好嗎?
作者: steve007007    時間: 2018-7-8 02:14 AM

對啦..殺人犯的死刑要給他機會
被殺的人就是活該該死就對了啦
作者: 帥帥仁仁    時間: 2018-7-8 02:32 AM

果然顏色對廢物也能領高薪...只有這種低能水準的話還是滾回高雄吧
作者: long6792    時間: 2018-7-8 03:27 AM

假聖人黨的花聖人又開始敘述聖人標準了
作者: weizii    時間: 2018-7-8 07:52 AM

放心 被殺的沒人權 殺人的都是愛台灣  這就是台灣價值

凡是 殺人 放火 強姦 詐騙 都是 愛 台 灣 啦

強烈建議 趕快廢掉刑法 民法 憲法 讓台灣變自由之都


作者: adll987    時間: 2018-7-8 07:56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無名小子    時間: 2018-7-8 08:11 AM

這些綠蛆不敢執行死刑是有原因的
一個國際偽善團體暗中壓榨
一個是生意
只要廢死一件CASE他們就能暗中受到資助
隨便想都知道

因為那些廢死是綠分出去的人 台灣很多邪教團體也是都是綠蛆的
屍改會廢聯和人犬組織去查看看幾乎都是綠黨的人
都有什共通性? 一個是虛偽 一個是聽不進別人的意見
所以憤怒根本對那些垃圾們來說不痛不癢
廢死不是錯 但廢死搞到是非不分那就是和笑傲江湖華山派一樣就是毒瘤
江湖派口滿口仁義道德幹的一樣全都是壞事
作者: 亞~Eileen    時間: 2018-7-8 08:14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LDKSJ    時間: 2018-7-8 08:17 AM

生命只有一次 這想法沒錯 被殺死也只有一次 所以說被殺的人是活該嗎 還是說沒做好功德所以才被人盯上殺死嗎  這句幹話 等那些民進黨的人被殺死時我們要特地就要大肆宣揚說 生命只有一次對方只是不小心殺到你的家屬要體諒原諒諒解他  這是可教化的 我就不信家屬會認同好好的人只是殺人犯想自殺卻又不敢自殺利用殺死人來求死刑自己的手段
作者: 陳阿唱    時間: 2018-7-8 08:22 AM

難道被害人就該死?被害者家屬就要受無窮無止的折磨?還要擔心加害者萬一假釋出獄的二次迫害嗎?這是什麼邏輯?只考慮加害人的人權,毫不考慮受害者的生命權人權與家屬的痛楚!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8-7-8 08:29 AM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18-7-8 08:31 AM 編輯

陳菊指出,日本昨天執行死刑也是經過20幾年的時間?

為什麼民進黨的人總是拿錯誤的資訊來騙人呢?

麻原等人在1995年毒氣事件後隨即被捕,歷經多年纏訟,


2004年東京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死刑,


2006年最高法院駁回麻原上訴,死刑定讞,


但卻直到2018年才將麻原等7人處決,


主要是因為日本法務省要等到同案其他所有被告都走完上訴程序後,才動手行刑

不是因為日本執行死刑也是經過20幾年的時間,

而是同案的最後一名被告今年1月走完上訴程序,死刑定讞,7月執行...


中間只隔了半年!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18-7-8 08:36 AM

被殺的完全沒機會申訴就是活該 如果這就是民進黨的邏輯 那林義雄多年來有何好氣的
作者: croud    時間: 2018-7-8 08:42 AM

生命都是平等的,如果今天要以命抵命有錯嗎?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8-7-8 08:54 AM

好笑,生命只有一次,那憑什麼那些垃圾可以輕易奪走別人的生命,不用付出代價讓別人養它幾十年?
一堆沒肩膀的廢物坐在司法大位上,難過的永遠是受害者跟他的家屬
作者: 226711    時間: 2018-7-8 08:57 AM

殺人者償命, 都確定有殺人再行刑那裡會不慎重? 綠色執政後確變成殺人者長命, 這樣對嗎?

作者: suyute68    時間: 2018-7-8 09:08 AM

冥進黨執政只有一次  用慎重的態度執行每個施政  
作者: yagami22    時間: 2018-7-8 09:25 AM

真不知道已經是殺了人了
還要慎重甚麼
是要慎重殺人犯的精神問題
還是要慎重民眾的恐懼問題
作者: macoch    時間: 2018-7-8 09:29 AM

還在講幹話
小燈泡以及那些被虐殺的幾位兒童
被分屍的受害人
她們的生命有幾次??
她們又應該受到傷害嗎?
真想不出來 在沒有冤枉人以及罪證確鑿的情況下有不執行死刑的理由

作者: 99aspace    時間: 2018-7-8 09:45 AM

本帖最後由 99aspace 於 2018-7-8 09:45 AM 編輯

自從台灣幾乎不判死刑之後…
看看現在的社會…只會越來越嚴重!


作者: le7514    時間: 2018-7-8 10:15 AM

陳菊:生命只有一次,用慎重態度執行死刑
為什麼不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請不要亂殺人且分屍,若要殺人請沖著『陳菊』我來。」

菲律賓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
「若要殺人請沖著我來杜特蒂(Rodrigo Duterte)我來。」
像『杜特蒂』都有氣魄(gus),這才是政治大人物....
為『殺人犯』違反古有傳統『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老天有眼!祈禱讓法國大革命在台灣重演;審判恐龍法官與政客
作者: zongxihuang    時間: 2018-7-8 10:25 AM

講空話,社會共識就是執行死刑,靠少部份狗官把持權利瀆職,連證據確鑿定讞的殺人犯都不槍斃,還好意思在那邊裝聖母說怕冤殺
明擺的事實狗官還在護航還在騙,可見說謊成性,把誠信當屎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8-7-8 10:27 AM

殺人犯難不成都不知道生命只有一次?幹你娘台灣法律專門保障加害人、幫加害人發聲。
作者: jackily7469    時間: 2018-7-8 11:01 AM

直接說別人的小孩死不完不就好了..
死刑犯命只有一條
受害者就很多命的意思嗎?
你是在玩遊戲還可以續命喔...

作者: bobo0976    時間: 2018-7-8 11:40 AM

再次顯示執政者的傲慢
生命只有一次?
廢話!!
被殺死的受害者難道生命有2次?

該下台吧~~
作者: 謝林    時間: 2018-7-8 12:15 PM

難道被殺的人可以好幾次的復活嗎
他的生命也只也一次啊!
殺人者人恆殺之,不該一命賠一命嗎
作者: richgod    時間: 2018-7-8 12:46 PM

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殺人者可以不重視別人的生命,卻要其他人重視殺人者性命,實在是違反邏輯強人所難!
作者: maddux4607    時間: 2018-7-8 01:22 PM

死刑犯不執行死刑他們也痛苦
作者: supercjb    時間: 2018-7-8 02:08 PM

殺人是要償命的.不曉得陳菊這種說法到底....
作者: oper0090    時間: 2018-7-8 02:20 PM

  真是怪哉,台灣竟然連對壞人的姑息就是對好人殘忍的道理都不懂,難怪台灣會成為鬼島
作者: kerry7788956    時間: 2018-7-8 02:34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tylor6773    時間: 2018-7-8 03:20 PM

還是那句話:我在跟你講依法行政,你在跟我說生命只有一次...
現在的死刑犯裡面有哪一個不是剝奪了一個或一個以上的人那「只有一次」的生命
甚麼叫做「死刑的部分,社會需要有高度的共識」?現在社會的高度共識就是要你們這些靠詐騙上位的人趕快執行死刑啦~~
現在的執政黨不是喜歡公投嗎?不然來辦一個「死刑犯清空」的公投看看,看台灣有多少人支持一次把所有死刑犯槍決啊...
作者: magic1805    時間: 2018-7-8 03:51 PM

被殺的人生命也只有一次阿!
要殺不殺的,
為啥要拿人民的錢去養這些人呢?
作者: steven_lu    時間: 2018-7-8 05:04 PM

建議徹底執行無期徒刑為無期制,而不是現在的25年可假釋的假無期
作者: 876    時間: 2018-7-8 05:34 PM

steven_lu 發表於 2018-7-8 05:04 PM
建議徹底執行無期徒刑為無期制,而不是現在的25年可假釋的假無期

根本不可能徹底執行無期徒刑,這樣成本太高了,為了徹底避免兇犯再犯還是只有繼續執行死刑比較實在。
作者: dkdsl    時間: 2018-7-8 05:40 PM

就是這些政客與司法怪獸綁架這個社會~~
干預司法獨立審判與執行~
作者: shadow0731    時間: 2018-7-8 05:44 PM

生命只有一次
你去跟被害者家屬講吧
看這樣能不能讓死者復活
可以的話,你愛怎麼嘴都不會有人有意見
問題就在死了就不能復活,懂嗎??
殺人者有人權、被害者的呢??
亂開聖人模式是會招受禍害
作者: cpengl    時間: 2018-7-8 05:48 PM

steven_lu 發表於 2018-7-8 05:04 PM
建議徹底執行無期徒刑為無期制,而不是現在的25年可假釋的假無期

妳這廢死聯盟的想法還真是天真
沒有死刑嚇阻只會讓治安越來越糟 總有一天犯人越來越多多到監獄滿出來沒地方關 妳要怎麼辦
要關到妳家去嗎 還是養這些廢物的錢妳要出
作者: 專業註銷    時間: 2018-7-8 05:51 PM

當有人說慎重用死刑 但那些被判死刑者手中就沒受害者的鮮血

或許有人說用無期關到死 但好奇如何判定這種是否罪大惡極

依目前來說該判死刑後的數個月就該伏法  何必增加犯罪者跟被害人家屬的負擔
作者: jordan23jordan    時間: 2018-7-8 05:55 PM

當你說這句話的時候 被害人的生命 早就被奪去了
昏庸的政黨
作者: ckckndu    時間: 2018-7-8 06:13 PM

屁話...
民進黨不執行死刑
我們就執行民進黨死刑...
作者: 孤獨乂風痕    時間: 2018-7-8 06:20 PM

整天說幹話,真的是顏色對,腦袋就無法歸位。
已死被害者的人權怎麼不來伸張一下,現行犯被抓的死刑犯有什麼好說的,死刑是最快也是最符合社會正義的。
作者: apple.ore    時間: 2018-7-8 06:25 PM

淦你媽的 那些被害死的人也只有1次的生命啊 死的不是你家的人講那風涼話
作者: buddha9456    時間: 2018-7-8 06:40 PM

殺人者死
這是從春秋戰國時代
秦朝有明確的法律典範以來
甚至是我們中華民族甚至全世界有法律條文以來的共識

綠黨現在為了自己的利益就要改變這個共識
你們是吃飽太閒嗎!

無辜被殺的人命都不是命就是了
像前幾天的小燈泡的判決也是

讓我們很寒心
作者: elemental_hero    時間: 2018-7-8 06:55 PM

你們的所謂慎重態度
我看就鬥其他陣營最實際、有力
其他都是自肥
作者: steven_lu    時間: 2018-7-8 07:03 PM

本帖最後由 steven_lu 於 2018-7-8 07:09 PM 編輯
cpengl 發表於 2018-7-8 05:48 PM
妳這廢死聯盟的想法還真是天真
沒有死刑嚇阻只會讓治安越來越糟 總有一天犯人越來越多多到監獄滿出 ...

徹底執行無期徒刑為無期制跟廢死有什麼關係?
腦袋中只有二分法思考的人真是奇怪
兩個沒有關連的東西只因為政治人物的說法就扯在一塊

只要翻出的牌不是你要的,腦袋就自動把另一個套在對方身上

本人是不是贊成廢死 有空去找找本人過往的帖就知
台灣現在的問題是死刑不執行,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所以,法律跳樓大拍賣,懂嗎?


作者: ccyaba    時間: 2018-7-8 07:04 PM

生命只有一次,該慎重
他喵的 這句話怎不跟那些殺人分屍的講哩??
作者: virtualonot    時間: 2018-7-8 07:06 PM

是的,說的沒錯
但是被結束掉的生命呢?就該這樣結束嗎?
原本應該還能存在的無限未來呢?
還是一定要發生在自己親近的人身上才會改變觀點?
作者: 小小淫命    時間: 2018-7-8 07:09 PM

殺人最好的救贖就是送她去見上帝..起求上帝的原諒
作者: HGTHGT    時間: 2018-7-8 07:25 PM

生命只有一次~那被殺的是活該倒楣夕鶴尼?殺人償命才符合公平正義啦
作者: 笨冰    時間: 2018-7-8 07:25 PM

笑你們這些綠粉
人民共識就是死刑
難不成廢死聯盟才叫人民?

不死刑?很簡單
把那些養死刑犯的錢退回來
作者: 平淡幸福    時間: 2018-7-8 08:09 PM

不要給臉不要臉
哪天 民眾連法律都不要的時候
妳們這些官    真的會後悔

殺無辜無民眾  沒被判死
那被害者家屬 找加害者報復  
恐龍 又會怎麼判  
作者: ecall    時間: 2018-7-8 08:24 PM

已確定罪行了  還要慎重個屁
作者: ron_luan    時間: 2018-7-8 08:33 PM

被害人的人權就不必重視嗎
一堆騙人的人權者
作者: easachang    時間: 2018-7-8 08:42 PM

受害者的生命也只有一次
所以現在的法務部跟民進黨的廢死行為很噁心 偽善者
作者: dneidnei    時間: 2018-7-8 09:20 PM

不執行死刑,就改下監獄,人犯一人一間獨房,房間顏色單一,不透光不透音,三餐及檢查外,人犯獨自一人,書籍影視親朋好友不準接觸,不用勞作,人犯除了衣物、床單及馬桶什麼也沒有,沒有假釋,一直關到刑期結束才放出,改成這樣的話,廢死我支持
作者: play1458    時間: 2018-7-8 09:59 PM

總統府秘書長,是總統府內務「總管家」,過去依法,工作是替總統傳達溝通協調,對外沒有自己的政策意見,現在陳菊把他升級了,行使總統本身都不宜的直接指揮各部會的權
作者: ASDFG1597    時間: 2018-7-8 10:44 PM

所以那些殺人罪證確鑿的也要謹慎處理了?隨機砍人的犯人們會去想這些嗎?講什麼話?拜託動腦袋好嗎?
作者: kaeade00    時間: 2018-7-8 10:50 PM

對 生命只有一次 本來就要謹慎執行 但是看事而論吧 酒駕是不是不用論直接判 刻意殺人是不是應該

直接判 一時想不起來還有哪些 重點是判了沒 執行了沒 這些不做光說噴口水有何用?

作者: cowboyzzz    時間: 2018-7-8 11:02 PM

請問陳菊那些死掉的受害者誰來給他們第二次的生命?
生命只有一次誰都知道
還是這話是要保護那些殺人者的權益
殺人償命自古以來就是很簡單的道理
沒有做到以眼還眼的地步就很不錯
作者: look456    時間: 2018-7-8 11:06 PM

沒錯
用慎重的態度執行死刑
可以把孩關著的他媽的那些已經判死刑的全部執行了嗎!!
不要再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養了!!謝謝!
作者: xd4664    時間: 2018-7-8 11:07 PM

竟然生命只有一次
那為什麼可以這樣奪取別地的生命??
有道理嗎?
作者: kevinml    時間: 2018-7-8 11:26 PM

死刑犯再犯,當初認為可以教化的判決法官是否應同罪~~
作者: a60217    時間: 2018-7-8 11:38 PM

一點意義都沒有
反正就是要花錢養廢物

作者: homelan8    時間: 2018-7-8 11:41 PM

那些被殺的人生命也只有一次,怎不見你的憐憫,站著說話不腰疼,自家的人死掉再來說這些屁話看看
作者: a86241    時間: 2018-7-8 11:52 PM

我也認同慎重 所以要執行死刑要有強制辯護人 3審完還可以再審 甚至非常上訴 就算到最後一關也要法務部長親自簽名 但2年不執行 事還有哪邊有疑惑要解決還是有哪個證據不明確的 沒有的話 該避就避一避吧
作者: honaka    時間: 2018-7-9 01:08 AM

受害者的生命也只有一次
但是被罪犯終結了
因為還沒死,所以還能為自己辯駁
那麼逝去者呢?
作者: kgwdm    時間: 2018-7-9 01:28 AM

怎麼說呢。。。生命需要被尊重。但是殺人償命,也是人間正道
作者: huby0327    時間: 2018-7-9 02:12 AM

實在是賤的徹底了.不被百姓幹譙好像會不舒服

作者: k590405    時間: 2018-7-9 04:27 AM

本帖最後由 k590405 於 2018-7-9 04:29 AM 編輯

但是被害者的人生也只有一次
反死刑聯盟只考慮加害者的人生而忽略被害者的人生
對於死刑可以殺人的殘忍性、法律有效期(單一案件)內總殺害人數與累犯來思考
以日本的刑法為例大多法律有效期(單一案件)內總殺害人數以上才判死刑

對於行為較輕的非故意犯以暴怒中以人類最原始殺人凶器鈍器誤擊要害
發現殺人並恢復冷靜後保持現場原狀主動報警逮捕自己
並且平日行為善良無任何前科的加害者判刑必須輔導其身心與贖罪為主
避免其因殺人留下的罪惡感失去原本對社會的貢獻

對於有預謀性故意殘暴方式行刑的方式如:凌遲、機械方式車裂、烹死...等古代酷刑殺人
在任意場合隨機故意殺害多人當為樂趣者或殺人以獲利之殺人犯
以及對該判死刑未判死刑的被害人家屬任意殺害加害人甚至其親屬為仇討者
前二者屬於惡劣犯必須鏟除以示社會司法正義
第三者雖情有可原為使一般民眾當尊重司法判決應視情節輕重由法官來量刑

法律的立法精神不管代表國家行政為無法為自己辯護被害人的檢察官
代表被告(加害者)辯護制衡行使行政權的律師
聽取雙方辯論與根據殺人現場所搜集到的證物、證人的證詞與整個邏輯適法性
根據法條與被告行為輕重予以適當量刑的法官給被告適當刑罰
若再犯機率高、手段更加殘忍、刑期內影危及監獄管理員與受刑人之重大危險人物
必須永遠與其隔離以節省國家資源與社會成本該判處死刑

未來應該針對憲法第二章人民之權利義務
其中第15條所保障人民的生存權經由大法官解釋或增修條文
在何種條件下應予以剝奪或保障來討論與修改
以免戰時(包括視同戰爭的演習)陸海空軍刑法與刑法對剝奪人民生存權抵觸
憲法立法時並未完整考慮到與其他原有法律的抵觸性
以立法院之法條民眾駕駛汽車應配戴安全帽
因荒謬文字編排錯誤所造成不合理現象取得正確一般常識觀點而修改
不要以為民主國家只有民意若未變成法治國家全民平等必須依據法條行事
乾脆把建立法律條文的立法院廢除節省國家資源與家速行政效率
作者: spil932061    時間: 2018-7-9 07:13 AM

應該是謹慎的判處死刑,而不是謹慎的執行死刑吧~
執政的民進黨們對於已判刑確定的死刑有疑慮的話,應該有各種方法來再度重新審理是否只剩下死刑的判決,結果什麼都不做只說句謹慎的執行死刑?

作者: dtsong    時間: 2018-7-9 07:31 AM

以後也不用每年講228了,原來都是可教化的
作者: ltylty    時間: 2018-7-9 07:37 AM

生命只有一次,說得真好,就因為這樣就能任意剝奪別人的生命嗎?那受害人的家屬又誰來保護,不是當事人說起來都很輕鬆....
作者: afox1    時間: 2018-7-9 07:48 AM

多好的理由呀~~
可~~那個死刑確定的,為什麼都不執行?

作者: jackielu0225    時間: 2018-7-9 08:01 AM

講那啥X話
難道小燈泡的命可以重來一次嗎?
況且這裡是台灣,不是日本!人家日本要怎樣關你啥事?
今天被砍的人如果是你的家人的話,我看你還會不會這樣講!
作者: kyoandgto    時間: 2018-7-9 08:13 AM

"生命只有一次,用慎重的態度,然後來執行死刑?"

不得不說很有道理,我也認同! 但是這句話說出口前,有沒有思考過
" 生命只有一次 " ,所以被害者就這樣理所當然的可以犧牲?
殺害者就可以被 慎重的態度來檢視,要不要為奪取他人性命付出代價這樣嗎?
作者: ctp0836449    時間: 2018-7-9 08:51 AM

返為廢死立刻把這些人渣送上西天
作者: Hi翻天    時間: 2018-7-9 09:44 AM

被害者難道是九命怪貓? 命不只一條?
花媽 是不是忘了吃藥? 講話顛三倒四

作者: wkoko    時間: 2018-7-9 10:07 AM

法官都判完了,哪裡不夠慎重,覺得不夠慎重就從司法程序再加強改善阿,
不是既判了死刑卻拖拖拉拉不執行,
支持修法改成一旦判死刑確定,三個月一到就執行,沒有例外。

不用再等沒擔當的部長簽執行,也不用讓沒擔當又偽善的部長揹那個無形的殺人責任,
讓制度來揹責任才是適當的。
作者: tn905324bbs    時間: 2018-7-9 10:31 AM

聽到這樣的話,真的是很無言......
作者: momoplay2    時間: 2018-7-9 11:08 AM

等你執行死刑的時候再來說你秉持著謹慎的態度來執行....................

現在又沒執行死刑,屁什麼話???乾脆說佛經算了
作者: dragon8276    時間: 2018-7-9 11:22 AM

話雖然是這麼說
但有時候如果不處以極刑
真的無法告慰死者及家屬
作者: bww878    時間: 2018-7-9 11:32 AM

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們要好好保護壞人
作者: deony    時間: 2018-7-9 11:49 AM

原來被殺的人生命不值得尊重,厲害了這個黨
作者: azsxdcfv50214    時間: 2018-7-9 11:51 AM

原來在那些官員眼裡被害者的命就不是命
犯人的命才是真命啊
若是沒法拿出比死刑更好的處理方法那就麻煩趕緊宣判死刑
整天到晚一直想講幹話來搏版面是怎樣
我敢說講越多越讓別人不想投票給你們冥禁黨
作者: cheng_tei.tw    時間: 2018-7-9 12:24 PM

只會講官話,不敢面對.無耐
作者: leolin987    時間: 2018-7-9 01:06 PM

選你們當總統就是你說了算, 這也要高度共識,那也要高度共識。 那乾脆請你們下台, 因為沒高度共識前,你們是不做任何事的。
另請問如何取得高度共識, 公投嗎? 51% ? 還是要100% ? 通過 才是高度共識?


作者: glacier0127    時間: 2018-7-9 01:18 PM

廢物政客
生命只有一次
所以你要怎麼對受害者家屬說?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18-7-9 01:20 PM

什麼叫做社會共識?
這個民主社會有社會共識存在嗎?
任何的事情總是會有一部份的反對聲音存在!
今天因為有廢死聯盟的存在,
就無法達成社會共識的話!
一切的改革都不再再提了!
順便把年金的事情收回去吧!
作者: GDrummond    時間: 2018-7-9 01:39 PM

呵呵
別人的命就不是命
殺人犯比較重要就是了
作者: DEVILKIN0939    時間: 2018-7-9 01:52 PM

被害人生命也只有一次
對犯罪者憐憫
那被害者跟被害家屬呢
作者: sezoft    時間: 2018-7-9 01:53 PM

肥菊真是無恥,被殘忍殺害的人的人命不是只有一次嗎?殺人的怎麼就不用慎重?
作者: jimmy5670    時間: 2018-7-9 02:27 PM

那別人的[一次]已經被死刑犯任意摧殘了,這種言論不就等於忽視被害人的「一次」的價值?
看來大家也來忽略智障發言者的「生命那一次」好了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8-7-9 02:36 PM

我個人的覺得每個人的生命旅程都只有一次呀!為什麼要給犯罪者機會呢?有些人只有獸性沒有人性呀!做錯了事情是要付出相當的代價呀!
作者: poiuy7234    時間: 2018-7-9 03:08 PM

本帖最後由 poiuy7234 於 2018-7-9 03:08 PM 編輯

靠北,死肥菊眼中的生命只有加害人的生命,而沒有被害人就不是生命嗎?!死肥菊講肥豬幹話…
作者: jkl825    時間: 2018-7-9 03:37 PM

選舉到了看你們殺不殺.....殺了有票喔~~~~
作者: shrek945    時間: 2018-7-9 04:23 PM

生命的確是只有一次!...被他人殺害死亡的會有機會回來嗎?...怎不讓這些趕快離開台灣!...還要在牢裡當米蟲!...過些時日又回到社會!...真不知哪個單位要他呢?!?
作者: JEIFJEIFJS    時間: 2018-7-9 06: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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