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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黑心豬油夫妻 逆轉無罪 摻皮碎油 不可食變合法「司法笑話」][蘋果日報][2018-09-11] [打印本頁]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8-9-11 02:42 PM     標題: [黑心豬油夫妻 逆轉無罪 摻皮碎油 不可食變合法「司法笑話」][蘋果日報][2018-09-11]

本帖最後由 ben6705 於 2018-9-11 02:47 PM 編輯

黑心豬油案大逆轉,被告二審判無罪!4年前喧騰一時的北海油脂、協慶公司負責人呂青協、呂黃麗華夫婦,被控將飼料用油摻混製成食用豬油案,一審被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分別判處4年6個月及4年徒刑,呂青協夫婦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昨宣判,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被告將進口飼料油及皮碎油摻入食用豬油,判處兩人無罪,全案可上訴三審。消保團體批評對此結果難以接受,網友大罵「無罪!台灣司法果然是笑話」。

國內2013年起接連爆發黑心油案,嚴重打擊民眾對食安信心,各縣市及檢警調雖總動員大規模搜索調查送法辦,但當時頂新等大案最後卻是負責人被判無罪,加上昨再逆轉北海黑心油案,群情譁然。
起訴書指出,呂青協(56歲)與呂黃麗華(54歲)被控2011年至2014年間向香港寶源公司購買工業用不可食的動植物混合油、從澳洲購買飼料用牛油、向東群公司購買不可食的皮碎油等,將劣油供應下游廠商,以精製程序製成食用豬油「新萬香豬油」、「古早味豬油」等賣給國內100多家食品業者,還賣到香港,引起香港民眾痛罵台灣出口黑心豬油。呂青協夫婦從未出面說明,在檢警調查時,還燒毀2012年之前帳冊,檢方查到不法獲利高達7722萬餘元,但一審法官認定不法所得為4802萬5690元。
一審認為,呂青協夫妻從事食用油品製造與販賣多年,應善盡把關之責,以可食用性豬脂原料做為食用豬油原料,卻在食用豬油商品中摻偽不可供人食用的油品,罔顧消費者權益,在市場上流通,被害人數眾多,犯罪情節重大,兩人還否認犯行,判處有罪;呂青協夫婦不服上訴。

二審時高分院認為,檢方沒有證據證明被告向雲林縣「晉鴻商行」負責人郭定購買低價飼料魚油,更不能證明被告將飼料油混摻製造食用豬油;被告向東群公司購買的皮碎油,是健康、無病豬隻豬皮上油脂,符合規定。
二審判決書指,檢方及一審主要是依蔡姓員工證詞,認定被告等曾指示抽取飼料油,攪拌自行榨取的粗油後製造食用油。合議庭調查,蔡男屬資淺員工,對打油、輸油,甚至油槽內的油品來源、種類並不清楚,懷疑證詞是否屬實。
另合議庭調查,北海公司曾出借油槽給郭定寄放進口「魚油」,但南市衛生局採樣北海公司成品檢驗,只檢測出「豬」、「雞」,沒有「魚」、「牛」成分,再加上北海的18件樣品送衛生福利部及屏東科技大學食品學系檢測,沒有發現植物油,且油脂符合食用油脂衛生標準,無證據證明北海公司產品摻有郭定進口的飼料油。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柯怡伶表示,南檢尊重台南高分院判決結果。

「豬油當法官中秋禮」

台灣消保會副秘書長徐邦瀚表示,對判決結果無法接受。代表提告求償團訟的律師許仲盛則說:「鑑定調查與大部分民眾和專業人士的認知有很大的落差,判決結果有待商榷。」
對二審無罪判決,網友大加撻伐,氣罵「新萬香精煉豬油應該當二審法官的中秋節禮品」、「食品衛生法可以廢了!」

【新聞評論員】

過去劣質黑心油最後被判有罪通常有下列兩種樣態:第一是油脂食品添加了非食品用油,例如加了飼料用油脂,所以強冠收購劣質飼料油,煉製成黑心油販售,才會被重判;第二是在食料用油中,添加了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有毒物質,或是染有病源性的生物,這就明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而在北海油脂案中,一審時負責人被控以工業用「飼料油」偽造食用豬油,判刑4年,但是依國人的正常飲食習慣,以豬的皮下油脂去炸出來的油,並不是飼料,而是食品。一審法官與檢察官漏掉去證明豬的皮下油脂究竟是飼料還是食品,若是食品,則一定要證明有害人體健康,如無法直接證明,那麼二審法官只能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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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這判例明顯告訴大家以後工業用、飼料用的東西只要找不出對人體有害的證據,通通無罪!

法官的腦袋和一般人的常識理解果然差很大,那以後賣食品的廠商更肆無忌憚的可以隨便加東加西的人工香料了,反正也吃不死人對吧!垃圾法官。

中華民國的法律跟中華民國的法官造就了現在社會的亂象殺人不用死刑,黑心油無罪。

司法已經跟社會普遍的認知脫節了,司法無正義,只剩文字遊戲,這些無良的法官審判長最應該被立即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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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司法改革編了大量經費,是吃了什麼?又要給我們的後代吃什麼?





作者: QWOP19840    時間: 2018-9-11 02:57 PM

本帖最後由 QWOP19840 於 2018-9-11 02:57 PM 編輯

          [禍害全台]
      人                南
      民                部
      如                沒
      蠢                政
      豬                府

不多說~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8-9-11 03:32 PM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18-9-11 03:33 PM 編輯

先查查這對夫妻是否有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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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18-9-11 04:14 PM

法律只能告他詐欺 例:政府並沒規定不能用尿處理成乾淨的水重新使用 只要產品化驗合乎衛生標準沒有食用疑慮就無法處罰 只有修法一途才有解
作者: 330033    時間: 2018-9-11 04:41 PM

習慣就好了,搞不好是因為牽扯太大,可能燒到現在的執政黨也說不定
作者: 330033    時間: 2018-9-11 04:48 PM

習慣就好了,搞不好是因為牽扯太大,可能燒到現在的執政黨也說不定
作者: b0sskiss    時間: 2018-9-11 04:52 PM

只能說祈禱自己能不要有病痛....
一堆公家部門對吃的東西都無法把關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8-9-11 04:54 PM

台灣司法這很正常啦,越上訴判越輕,就算大逆轉也是有可能
看!這不就是了嗎...
作者: 潛水很深    時間: 2018-9-11 05:19 PM

不要怪法官,他是吃地溝油長大的,食品衛生,哦不乾不淨吃了沒病。台灣法律是專為某些人開的,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18-9-11 05:32 PM

本帖最後由 aabbbcccc888 於 2018-9-11 05:36 PM 編輯

現在有種「統一是唯一解決所有問題的方法」的感覺!
作者: ctp0836449    時間: 2018-9-11 05:36 PM

花人民大把鈔票要養這一群人一輩子,台灣人真悲哀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8-9-11 05:47 PM

台灣人吃得真高級啊
快點找大陸的黑心食品新聞來溫暖一下喲
什麼!
找不到?
一定是大陸封鎖消息了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8-9-11 06:51 PM

台灣司法是保護壞人,為壞人脫罪,所有的法條都有利壞人,台灣司法己死了.
作者: injog555    時間: 2018-9-11 07:00 PM

台灣的司法
真的沒救了
看來大陸的地溝油
可以外銷台灣了
法官認定精煉過都沒問題


作者: ldj27604    時間: 2018-9-11 07:18 PM

臺灣的司法都可以讓政治駕馭了……還有什麼不可能的事呢?
作者: twpointtw    時間: 2018-9-11 07:19 PM

陽間法律就算判不死你,陰間18層地獄你也逃不過......
害人會得到報應的
作者: 幻龍真君    時間: 2018-9-11 07:23 PM

風頭一過

馬上就露出原形了阿

所以早說了,沒到最後一刻會不毀有罪還未必哩

敢這麼幹的說沒後台哪有可能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8-9-11 08:27 PM

twpointtw 發表於 2018-9-11 07:19 PM
陽間法律就算判不死你,陰間18層地獄你也逃不過......
害人會得到報應的

不都是民進黨的司法改革弄的,是不是啊黨工twpointtw。
扯什麼地獄的就別做貪污黨工的,別假中立了。
好好監督民進黨負政治責任。

作者: chl1421    時間: 2018-9-11 08:56 PM

記得網路上有句話
大便經過處理
對人體沒有害
也可以吃
這些法官到底再想什麼

作者: 71123    時間: 2018-9-11 09:02 PM

這就是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
常言道有關係就會沒關係,沒關係就會有關係...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8-9-11 09:42 PM

台灣的黑心食品這麼多, 抓也抓不完, 都是因為司法已死,
作者: sky548873    時間: 2018-9-11 10:01 PM

不只司法院失職,就連監察院也失職,但最大問題在於執政大失職,還是根本不是失職而是故意放水?
作者: aass111222    時間: 2018-9-11 11:35 PM

哈~  這是台灣奇蹟啊  檢察官要證明會死人才會法辦  這一類的事情在國外  是商人要證明他的東西沒問題   不然就會被法辦
作者: jackielu0225    時間: 2018-9-12 07:54 AM

那依據這樣的邏輯,不就人人可以搞非法勾當?
只要今天這勾當不害死人或是無法證明死人是這個勾當害的,就沒罪?

快逃啊,有恐龍啊!



作者: oper0090    時間: 2018-9-12 08:10 AM

哇~這真是又一次驗證了臺灣司法的公正呀
作者: oper0090    時間: 2018-9-12 08:12 AM

以前台灣人總是喜歡拿人家食安來說嘴現在怎麼絕口不提了哪?
作者: sunrain93    時間: 2018-9-12 08:45 AM

白癡法官就是台灣最大亂源之一。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18-9-12 09:08 AM

廠商要用何種油精煉都沒問題 只要成品安全衛生 重點是成份標識要正確 例:地溝油精煉佔20% 由民眾自行選擇購買 (太空人也有喝過濾的尿水)

補充內容 (2018-9-12 09:49 AM):
想廢物利用沒問題 但產品使用原料要正確告知客戶 先不管有沒有吃出毛病 用回收當新品賣就是詐欺
作者: leolin987    時間: 2018-9-12 09:50 AM

如果司改只是改變了制度 而不是改變了恐龍法官的心態
這種司改 還是沒用的

作者: easachang    時間: 2018-9-12 09:57 AM

說句笑話 民進黨執政司法改革越來越退步的司法
作者: mos1972    時間: 2018-9-12 12:25 PM

再這樣亂搞下去...
總有一天 台灣食品 跟大陸食品品質畫上等號 乏人問津 也不會有人理你...

因為 依照處理模式
誰誰誰抹黑 那是誰誰的責任不是他的
作者: s31039    時間: 2018-9-12 03:13 PM

太棒啦,台灣司法真是讚,難怪之前一堆例子幾乎都沒事,各位大老闆可以好好安心囉
作者: a2318217    時間: 2018-9-12 06:35 PM

在台灣法律就是在保護壞人的
犯罪的天堂
作者: shi701213    時間: 2018-9-12 09:43 PM

那政府乾脆開放國外的食品或食用油給國人自由選購好啦,基本上沒有一個食品不食用個二、三十年才能證明對國人健康有危害疑慮的┌可能┘好嗎,那你把個鳥關阿,都直接讓國人變成免費的實驗白老鼠了,讓我們國人用自己的身體親自來證明這些黑心食品對健康有疑慮?
作者: jennjong    時間: 2018-9-13 12:14 AM

本帖最後由 jennjong 於 2018-9-13 12:16 AM 編輯

黑心老板表示

雖然打通各層級關節 花了老子不少錢

但是只要免坐牢

恁爸就可以繼續賣黑心撈回來
--- 菜桶自己講的,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果然沒錯啊

作者: 79831714    時間: 2018-9-13 12:51 AM

那還不簡單 來人 喂法官跟這對夫妻吃豬油拌飯個一年看看身體還好不好
作者: long6792    時間: 2018-9-13 02:11 AM

台灣的司法就是這樣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作者: RV655012    時間: 2018-9-13 04:39 AM

反正每個"人"都抱著僥倖的心態幹這種骯髒事,就看看以後子孫把這些髒物吃回去!?
真心覺得"食用品"類的犯罪可以直接判"死刑"了! 這根本就是在"人吃的"東西裡下毒的行為
作者: yaipoboy    時間: 2018-9-13 06:47 AM

已經笨了8年~還要繼續笨有甚麼辦法...
作者: casper97    時間: 2018-9-13 07:51 AM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無言了,
這樣都能判無罪,
也難怪黑心食品層出不窮。
作者: za32005    時間: 2018-9-13 08:18 AM

很簡單,把整桶油都灌進偉大的法官們嘴裡,看看有沒有死就好了,甚至不用偉大的法官們判案拉!對了,我們要低調點,不能說是黑心油了,因為是黑心法官們判定的不黑心油呀!不過我猜黑心法官們命硬的很啊,說不定喝兩灌也沒事,可能平日護航黑心食品後吃過不少黑心饋贈,吃著吃著都有抵抗力拉!
當法官,身體棒,不怕黑心食品啊不怕毒,全家大小天天吃,吃個滿腦肥腸啊油滋滋。
作者: christchurch    時間: 2018-9-13 10:03 AM

真的好可怕啊,司法界真的也是
作者: richfox1168    時間: 2018-9-13 10:18 AM

這是什麼社會啊 連個食安都無法處理 那人民還要司法做什麼?
作者: godhodiodjod    時間: 2018-9-13 10:24 AM

為何都在批評法官
這條新聞很明顯是說食品衛生管理法本身有問題
應該批評的對象搞錯了
作者: hu_anthony    時間: 2018-9-13 11:03 AM

有罪的不一定會辦關  被關的也不一定是有罪的
作者: zxc561345    時間: 2018-9-13 11:09 AM

鬼島的法律真的是自己的玩法
說不定是顏色對了
作者: kkiitt    時間: 2018-9-13 11:34 AM

工業用,飼料用等等在台灣都無罪
反正吃不死,也無法證明至癌等論述
那要食安法幹嘛,判例大家以後都做高利潤了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8-9-13 12:07 PM

我個人的覺得司法偵辦此案的方向只考慮是否會造成人的健康受損,問題是這種狀況不是立刻就會顯現的呀!應該要看犯罪者的動機來作為判斷的關鍵呀!
作者: 無敵孫悟飯    時間: 2018-9-13 02:18 PM

習慣就好 這就是鬼島 只要顏色對了 錢給對了 自由就有了
作者: Sephiroth7788    時間: 2018-9-13 03:37 PM

這就跟過勞死一樣,你吃東西會死一定是本身就有病
作者: delphi    時間: 2018-9-13 05:03 PM

又是敗在舉證的部份...
真是名言啊...
作者: con888    時間: 2018-9-13 08:03 PM

在台灣打官司就要「沒關係就要找關係,有關係就沒關係」
法律不外乎人情,所以有沒有關係就很重要了
作者: 410025006    時間: 2018-9-13 08:07 PM

如果再不修憲,以後還是會有很多一樣的判決
作者: lovepiuy    時間: 2018-9-13 09:27 PM

台灣人的身體真的鐵打的啊,什麼都假的...
作者: aceacen    時間: 2018-9-14 08:18 AM

又是重重舉起輕輕放下
台灣的司法真的背離人民一般的概念太多了
作者: s5618    時間: 2018-9-14 08:33 AM

不知道吃什麼才能安心
這樣也無罪
離譜
作者: legendaire    時間: 2018-9-14 08:34 AM

不會是要誘使民眾泯滅良心,如法炮製,可保證薪資220K,法院法官又可免費提供,一舉速得。
作者: alal012456    時間: 2018-9-14 08:37 AM

賣假油都可以判無罪,台灣真的是犯罪天堂
作者: fakafakaliu    時間: 2018-9-14 09:15 AM

看到這樣的新聞就覺得很悲哀,實在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作者: larry24932780    時間: 2018-9-14 09:36 AM

台灣的法官真的都作賤自己耶= =
作者: bygg0607    時間: 2018-9-14 09:39 AM

這就是蔡英文的司法改革 每天看到行政院廣告我就想笑 根本鬼扯
作者: hjcyy    時間: 2018-9-14 10:00 AM

這一切都是錢
這一切都是利益輸送啦
這一切都是官商勾結啦


作者: pure99    時間: 2018-9-14 10:13 AM

本帖最後由 pure99 於 2018-9-14 10:16 AM 編輯

說好的正義咧
台灣這樣沉淪
誰來救下一代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看到新聞整個傻眼
T_T

作者: tomwu11    時間: 2018-9-14 10:29 AM

法官都亂判.反正事不關己
以後看是不是法官也要連坐法
判決出問題當然法官要負責!!
作者: summer911    時間: 2018-9-14 10:54 AM

不知道司改會改了什麼
竟然還有這種恐龍法官
在美國早就罰到破產了
法官的評選標準應該要改了
作者: ioi11    時間: 2018-9-14 02:31 PM

不愧鬼島名不虛傳,無論藍綠始終如一
作者: KOSNWING    時間: 2018-9-14 02:44 PM

哀~~就是有這種法官 台灣的司法才沒救了.....

太誇張了~~~希望這種法官可以天天使用這種油~~~
作者: dragon8276    時間: 2018-9-14 03:26 PM

可憐的司法
恐龍法官還是依然活躍中
看來換人坐坐看 說不定還有救
作者: 紫魄    時間: 2018-9-14 05:46 PM

這個世界上到底還有啥是可以吃的?
作者: assassin倫    時間: 2018-9-14 07:23 PM

在台灣,只要能跟政治扯上一點邊的事情本來就都是笑話,還不都是給錢好辦事
作者: 89568956    時間: 2018-9-14 07:30 PM

查察背後人脈是哪檔的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8-9-14 09:28 PM

司法無能
奸商才會橫行
政府都是廢物哪黨都一樣
沒選上都說得很漂亮選上
也是輕易放過黑心商人
沒有夠魄力的人出現
作者: HexJacal    時間: 2018-9-14 10:32 PM

台灣的司法哪時從正向表列變成了負向表列了...
所以無法可罰的都可以做了是嗎?
作者: 5632    時間: 2018-9-14 10:38 PM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給法官前 又可以減刑了
作者: tufesd    時間: 2018-9-14 10:41 PM

無罪?太扯了,惡質法官真的是太棒了,轉型正義能不能再徹底一點?讓這些惡質法官都早點去死
作者: n124553    時間: 2018-9-14 10:44 PM

>>現在有種「統一是唯一解決所有問題的方法」的感覺!
+1
感覺大陸司法比台灣正義,詐欺犯,殺人犯也都逃一死~~
作者: zxz0401    時間: 2018-9-14 11:0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wwfxpac    時間: 2018-9-14 11:14 PM

台灣的法官好像都跟老百姓活在不同的平行時空...

不是執法而是鑽法漏洞?
作者: www15211    時間: 2018-9-14 11:17 PM

民進黨把台灣人真是標準當三等公民
作者: zmcevexp    時間: 2018-9-14 11:33 PM

台灣司法真的爛到一個不行阿...每次看到又無罪就很火大

作者: z9600x    時間: 2018-9-14 11:56 PM

又一個司法恐龍
現在司法對於不專精的領域
就直接判無罪了就是
真是垃圾
作者: h101100    時間: 2018-9-14 11:59 PM

只有台灣才能超越台灣,都不知道哪裡抄來的地溝油手法
作者: seiyu0823    時間: 2018-9-15 01:11 AM

也難怪現代人得癌症跟一些奇奇怪怪的病的人一堆
大家外食都不曉得吃進肚子裡面的到底是什麼來源

然後罹患癌症看病 健保有給付的那些都是沒什麼效價的藥
效價好的大都要自費而且貴森森

不是有錢人家活該就該被毒害  因誤食黑心廠商的食品賠了健康只能等死嗎!?
這樣每況愈下的鬼島台灣 政府不用負責嗎?!  
司法單位、衛生單位不用負責嗎!?

若這類的案子繼續判無罪or輕判 讓黑心廠商繼續逍遙法外的話
大家豈不認為  「反正不會被重判,就算判刑   關個幾年出來一樣是條好漢」
皆相鋌而走險 荼害所有消費者賺黑心錢
反正「別人ㄟ囝仔死袂了」嘛...  

到最後國民的健康又何來保障可言?!  繳全民健保保費又有何用!?
繳稅養這些政府機關公務人員又有何用!?
作者: jang77710    時間: 2018-9-15 01:15 AM

太誇張了
抹滅良心之事可以無罪釋放?
這司法何在
作者: phonmeen    時間: 2018-9-15 01:16 AM

台灣所有的法律真的應該好好修一修了
專為奸商開一堆後門要這法律有何用
作者: 123545547    時間: 2018-9-15 02:36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cs12345655    時間: 2018-9-15 02:41 AM

這樣真的跟當初說好的有很大的差距.....有點失望
作者: wayne2298    時間: 2018-9-15 02:55 AM

其實沒説錯哦, 非法所得部分是4802萬5690元, 那個中間部分其實已經做了香油錢做供奉了
作者: ella1229    時間: 2018-9-15 12:00 PM

反正只要是不會毒死人的就是人吃的食品,
恐龍法官的思維正常人不要妄想能夠弄明白…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8-9-15 12:14 PM

seiyu0823 發表於 2018-9-15 01:11 AM
也難怪現代人得癌症跟一些奇奇怪怪的病的人一堆
大家外食都不曉得吃進肚子裡面的到底是什麼來源

應該多報道大陸黑心食品的新聞
一來挽救台灣人民的信心
二來讓台灣人民覺得溫暖
作者: bygg0607    時間: 2018-9-15 02:27 PM

這就是蔡英文的司法改革不用懷疑
作者: kkrr123    時間: 2018-9-15 02:55 PM

台灣是落後國家所以法律不完整物價高薪水低
沒辦法,過個十年看能不能跟進先進國家吧
作者: huanglance    時間: 2018-9-15 03:13 PM

無罪阿 那可能花了不少錢喔 對了 評語不可以說蔡英文喔 聽說國安局會查 阿 有人按電鈴 我接一下
作者: youbullyme    時間: 2018-9-15 03:17 PM

所以台灣才會一直往下走不是沒有原因的 自己墮落就算了  環境還如此令人受挫  
作者: shi701213    時間: 2018-9-16 08:59 AM

改吧改吧,就讓法律跟著有錢人還有財團一起走向未來吧,有錢人判生,沒錢的人就只能靠自己救自己,真不知這樣的黑心豬油夫婦無罪的判定是怎樣判出來的,就算沒證據可以證明危害人體健康,難道連最基本的欺騙消費者都判不出來。
作者: simon7437    時間: 2018-9-16 09:31 AM

國外是要舉證無害才會判定無罪...台灣法官是要我們舉證有害才會判刑!!真是有夠腦殘!!
作者: a61880328    時間: 2018-9-16 11:14 AM

ctp0836449 發表於 2018-9-11 05:36 PM
花人民大把鈔票要養這一群人一輩子,台灣人真悲哀

台灣人的悲哀很神奇的都很自我安慰~習慣就好~也只能在鍵盤上取取暖~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8-9-16 11:28 AM

我個人的覺得台灣司法在乎程序文字的定義,卻忘了犯罪者的動機和態度,造成犯罪猖獗呀!
作者: A-ni    時間: 2018-9-16 03:35 PM

原來
大便是可以鍊油的
重點是 政府是可以認可的
那以後就五院都吃大便油就好
反正腦袋已裝大便了
也沒差這
作者: sdsu0926    時間: 2018-9-16 04: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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