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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下午開庭 押扁? 檢辯3度對決 [打印本頁]

作者: babeey0912    時間: 2008-12-29 02:06 PM     標題: 下午開庭 押扁? 檢辯3度對決

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陳水扁「無不予羈押之理由」,廿八日撤銷原裁定並發回更裁。台北地院承審合議庭決定今(廿九)日下午二時開庭審理,並傳喚陳水扁到庭。合議庭審理後當庭無保釋放。特偵組十六日首度提起抗告,高院發回更裁,北院合議庭仍維持原裁定。特偵組不服並再度提出抗告,高院經過廿七日整日馬拉松式冗長閱卷、評議後,翌日凌晨一時四十分裁定發回更裁。高院裁定書指出,陳水扁涉犯貪汙等重罪,「有逃亡之虞、有勾串證人事實、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無不予羈押之理由,原審無視卷內證據資料,裁定無保釋放,以「回籠條款」代替羈押,有違司法正義的實現。高院裁定書在昨日上午九時廿分送抵扁家寶徠住所,台北地方法院發言人黃俊明也證實收到高院裁定書及五箱案卷。
北院原由金融專庭審判長周占春所組成的合議庭審理扁案,兩度裁定無保釋放;不過,北院廿五日召開庭長會議,決依「後案併前案」原則,將扁案併由原國務費案承審合議庭,並由審判長蔡守訓開庭更裁。黃俊明說,扁案合議庭由蔡守訓、受命法官徐千惠、陪席法官吳定亞組成,由於特偵組這波起訴範圍遠超過原國務費案,且高院囑咐「原審法院應本於法律精神及本裁定要旨,妥適裁處」,合議庭須仔細研究案卷後,才能再開庭審理。黃俊明表示,合議庭原本打算廿九日上午開庭,但陳水扁因控告國防部長陳肇敏妨害名譽的自訴案,上午十時在高院開庭審理,羈押庭遂順延到下午進行。
蔡守訓昨日中午獲悉高院裁定書送達北院,銷假趕回北院加班閱卷。北院重開羈押庭,台北地檢署將由主任檢察官李嘉明、林麗瑩及檢察官林怡君、林達四人到庭論告,另名主任檢察官林勤綱則從旁協助。特偵組則可能派出檢察官李海龍、周士榆「苦力三人組」蒞庭論告。據了解,陳水扁除由原辯護律師鄭勝助及鄭文龍兩人出庭外,新加入的石宜琳也會參與檢辯世紀對決。
作者: chenchi007    時間: 2008-12-29 02:59 PM

希望不是意氣之爭
真有羈押的必要嗎
這個階段, 羈押似乎已失去意義
並不需要因為羈押
反而造成綠營的藉口
作者: pojen1688    時間: 2008-12-29 04: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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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k334949    時間: 2008-12-29 06: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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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ymanlin111    時間: 2008-12-29 06: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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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Q4942    時間: 2008-12-29 09: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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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enban    時間: 2008-12-30 12:38 AM

現在晚上12點多了~~
攻防結束,就等合議庭裁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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