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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瀏覽伊莉時速度太慢或無法連接,可以使用其他分流瀏覽伊莉,www01.eyny.com(02,03)。 tisa2147 發表於 2017-11-30 04:14 PM
因為一場大火
多人死傷
就要上萬人無家可歸
我是這麼看,中國的做法在許多人來看一定很不人道,可那些建築從法律上來看就是違建,你們一直說中國冷血那些辛苦工作存錢買合法建築的人的生命安全、財產安全甚至權益等等,你有考慮過嗎?中國這件事他做錯的地方就是沒建合法居金便宜的房子給他們住,但僅此而已;而台灣的做法你會覺得有人情味,那發生公共災害時就不要怨天尤人的責罵相關單位不盡責。而且新聞中也沒說他們是因為甚麼原因及有沒有公布照片解惑,如果很早就有強制搬遷的公告,那你不先去找根本就是自找麻煩。我想這種說法一定會讓許多"自由"或是"人權"鬥士不爽,但國家治理就是這麼一回事,如果只因無情等感官因素而評斷一件事的對錯,那以後每件事都按照個人喜好做事就行了也不用選舉,不但省選舉費也省下一推公務人員的薪資還不用繳稅,這樣不是更好嗎?至於那位外國人,我必須說今天你在哪個國家工作你就要遵守那個國家的法律,如果你不喜歡你可以申請調職要不然就辭職,試問哪家公司可以容忍員工要求一堆權益卻不需負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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