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1000/4000)
中時電子報 日期:2011/01/06 02:46
六十一歲的韓姓男子,酒後被控撫摸一名女子胸部三、五秒,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合議庭認定韓是因酒醉攙扶路樹而行,才不小心碰觸到女子胸部;且老翁觸胸當時手部是靜止不動,沒有撫揉動作,在欠缺滿足性慾的舉動下,沒有主觀犯意,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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